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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8章 极限估值 (5 / 9)
?排除标的:酒鬼酒(塑化剂事件主角,数据失真)、区域酒企(规模太小,参考性差)。
(2)第二步:计算可比公司PS倍数
第258章极限估值
?五粮液:股价29元,每股收入5.8元(272亿÷47亿股),PS倍数=29÷5.8=5倍;
?泸州老窖:股价38元,每股收入3.8元(115亿÷30亿股),PS倍数=38÷3.8=10倍;
?洋河股份:股价90元,每股收入5.7元(172亿÷30亿股),PS倍数=90÷5.7≈15.8倍;
?行业平均PS倍数:(5+10+15.8)÷3≈10.3倍。
(3)第三步:推算茅台目标价
?茅台每股收入:2012年营收264亿÷10.38亿股≈25.4元;
?基础目标价:25.4元×10.3倍≈262元;
?品牌溢价修正:茅台品牌价值(800亿)是五粮液(300亿)的2.67倍,给予20%溢价(10.3倍×1.2=12.36倍);
?最终目标价:25.4元×12.36倍≈314元(取整290元,考虑保守原则)。
"PSM模型告诉我们:即使按最保守的行业平均倍数计算,茅台的目标价也应接近300元——165元的股价,相当于''白菜价''。"周严在《手册》写下批注,"这个模型的价值在于,它用''同行的眼睛''证明了茅台的''价格洼地''属性。"
四、可比公司法:多指标验证的"共识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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