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米法”与周忱:功亏一篑的财赋改革与郁郁而终的一代名臣 (3 / 5)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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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米法”与周忱:功亏一篑的财赋改革与郁郁而终的一代名臣 (3 / 5)
        周尚书,来何暮,减官田,十之五。

        济农仓,不足补,浚六湖,成沃土。

        二十余年歌且舞,谁其嗣之赤历簿?

        尚书不来吏呼怒。民独苦,江南赋。”

        上述类似民谣的《江南赋》,乃清初被康熙皇帝称为“老名士”的长洲才子尤侗所作,用以歌颂明代江南巡抚周忱的历史功绩。

        周忱的根本任务是缓解永乐以来江南地区的巨额逋赋,保证对国家财政的有效供应,而督粮期间更实现了对江南财赋的全面整顿。总体看来,主要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1。落实宣、正年间的江南减赋。

        2,促进田赋改折。

        3,配合漕运制度改革,创立论粮加耗的“平米法”(也叫“牵耗法”)。

        4,建立济农仓制度。

        如果说,前两条是对明前期逋赋的前提——“重赋”的直接缓解,那么后两条,则是着力于提高江南地区的赋税征解偿付能力。

        据周忱自称:“直隶苏松常州各府,税粮繁重,自永乐初年至宣德七年以前,并无一年纳完者。臣受命以来。。夙夜恐惧,是以不避嫌疑,违越常例,令各府县于水次置立仓场,将一应税粮连其食用船钱加耗米俱收于内,见数拨运,积有余剩,付有司赈济贫民,及买办军需公用,近八九年间,方得总足”。

        随着这些措施的顺利推行,从宣德七年以后,永乐以来日益严重的江南逋赋终于得到控制。

        “自宣德八年为始,至正统十四年止,通计一十七年,每年完过正粮四百余万,皆有通关销缴。苏州一府,未立法之先,每年欠粮一百余万,皆幸蠲免。既立法之后,每年完粮二百余万,又得余剩加耗别用。……苏松等府自宣德八年至正统十四年,因忱稽考加耗。。税粮俱完,全无拖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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