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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明代江南地区财赋管理机制的建立与形成——“苏松江浙人毋得官户部” (4 / 15)
随后,夏原吉上著名的《治水疏》,并以此为纲领,组织十万民夫疏浚三江入海故道,暂时缓解了江南水患。
不过,永乐元年的工作仅仅是开始,夏原吉还朝复命时也承认:“水虽由故道入海,而旧河港未尽疏通,非经久计”。
于是。。永乐二年春正月,朱棣派夏原吉再赴江南,疏浚白茆塘、刘家河、大黄浦等处,以大理少卿袁复为之副。
六月,又派出陕西参政宋性赴苏松协助治水。
“新三人领导小组”在江南合作历时近一年,至次年四月还朝。
值得注意的是,二年六月,朱棣曾派出心腹重臣姚广孝(道衍)赴江南赈济灾民,并肩负暗中考察夏原吉等人工作的使命:“太子少师姚公广孝还自浙,上首询公(夏原吉)政。姚公对曰:‘夏某温而不宠,威而不猛,古之遗爱也!”(《明太宗实录》卷21、22、27、32)算是对其工作的肯定。
而宋性还朝不久即被调任四川布政司。。大概也与此有关。
永乐三年六月,夏元吉、袁复、俞士吉以及新加入的通政司左通政赵居任四人受命再赴江南,赈济苏松嘉湖饥民。
临行前,朱棣谕之曰:“四郡之民频年厄于水患,今旧谷已罄,新苗未成,老稚嗷嗷,饥馁无告,朕与卿等能独饱乎?其往督郡县,亟发仓廪赈之,所至善加绥抚,一切民间利害,有当建革者,速具以闻。”(《明太宗实录》卷41、43)
可知,除了赈济饥民外,这个四人领导小组还肩负了体察民情的职责,具有了后来巡抚官的雏形。此行,夏原吉等人督理赈济,“发粟三十万石,给牛种。有请召民佃水退淤田益赋者,原吉驰疏止之”。
俞士吉还疏请蠲免了湖州府六十余万石逋赋,不可谓无功。
不过,这次江南之行后,四人命运也就此发生了不同方向的改变,并在客观上促成了江南治水督农官设置的定型。
永乐三年八月,夏原吉回户部接替病卒的尚书郁新,正式接掌国家财政大权。(《明史》卷149)
四年二月,回朝不久的俞士吉、袁复二人,因在江南治水期间“贪受货赂”事发,被左都御史陈瑛弹劾,下狱治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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