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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四十六章:城南集训 (3 / 7)
勋位制度最早的雏形魏晋南北朝时,开始对一些有功之臣赠以“上柱国”、“柱国”、“骑都尉”等称号,但未形成制度,
勋位制度正式形成与隋代,健全于唐代,以后各朝沿袭并有所改革。
隋代的勋位分十一等。史书记载:“高祖隋文帝沿后周之制度,置上柱国、柱国、上大将军、大将军、上开府仪同三司、开府仪同三司、上仪同三司、仪同三司、大都督、帅都督、都督,总十一等,以酬勤劳”。
唐代的勋位级别称“转”,共十二转,每个勋位名称对应一级官品,这种对应在旧唐书里称“比”,即“比照”之意。举例来说,最高的“十二转”,勋称“上柱国”,身份是“比正二品”。唐代从正二品到从七品的官员,只要有功劳都可以授勋。
唐代的勋位和对应的官品为:正二品上柱国、从二品柱国、上正三品护军、从三品护军、正四品上轻车都尉、从四品轻车都尉、正五品上骑都尉、从五品骑都尉、正六品骁骑尉、从六品飞骑尉、正七品云骑尉、从七品武骑尉。
除了“爵”与“勋”外,从汉代开始又增置了“散官”的官称。
有官名而无职事的官称谓之散官。
汉至南北朝,朝廷有时对高级文武官员于本官外另加位三司、仪同三司等名号,以示尊崇而无职掌。
隋始定散官名称,加给文武重臣,皆无实际职务,而统称官员之有实际职务者为职事官。
唐承隋制,置开府仪同三司、特进至文林郎、将仕郎共二十九阶为文散官,骠骑大将军、辅国大将军、镇国大将军至陪戎校尉、陪戎副尉四十五阶为武散官。
凡九品以上职事官皆带散位,称为本品。
职事官随才录用,迁徙出入,参差不定。
职事官与散官品级不定一致,散官低而充高级职事官称守某官,散官高而充低级职事官,称行某官,待遇则按其散官品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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