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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九章 三权分立 (2 / 3)
包子就这么被人遗忘了,永历好长时间没有想起包子,直到一年后。
永历回到南京以后,立刻被诸多政事缠住,御书房中等待批阅的奏折叠起有一人多高,害得永历一头扎进御书房后,整整一天,才将奏折批阅完毕。
可是永历批阅奏折的过程中,他发现这些奏折中大部分都是一些琐事,比如常州府衙要修一下大门;池州府青阳县县衙需要添加两个衙役;还有南昌府庙街杀人案嫌疑犯的母亲千里迢迢来南京告御状,朝廷中的大理寺还没恢复,故此应天府将本案转到内阁,内阁以这是大明迁都以来第一个桩御状,不敢自专,特意向皇上请示如何判决。
诸如这些,永历一一看完后,都感觉脑袋要炸掉了,忍不住大骂起内阁来。其实这也不怪内阁大臣们,要知道大明初立之时,高祖皇帝便立下了事无巨细皆有皇帝一人总裁的规矩,故此接连出了两个勤政的好皇帝——高祖和成祖。虽然成祖以后的大明皇帝都很“懒惰”,但是名义上仍然要皇帝亲自裁决。
现在永历还都南京,所辖达到四省地域,其中大府便有二十余个,以前各府县呈报的政务因永历出征在外,就由内阁大臣代为处理,可是现在永历回京了,内阁大臣们当然不敢再越厨代庖,故此将奏折全部交到御书房,由皇上亲自裁决,这才有了让永历头疼的这些奏折。
永历才不想在这些“小事”上耗神费力,马上派人找来了内阁大臣,明言除了军国大事以外,凡是各地的司法行政皆有各部各司专职处理,所以一些还没有恢复的官衙,需要要尽快重建。
按照大明官署规制,除了内阁大臣外,还有中书省,礼、吏、工、兵、刑、户六部,都察院,通政使司,大理寺,詹事府,翰林院,国子监,太常寺,光禄寺,太仆寺,鸿胪寺,尚宝司,行人司,钦天监,太医院,上林苑监,五城兵马指挥司,僧录司,道录司,教坊司,苑马寺,五军都督府,留守司,锦衣卫都指挥使司等官衙府院。
如今除了内阁和六部草创以外,其余的各司各院有的是空架子,有的就连空架子都没有,所以很多政事都堆积到了内阁,由内阁大臣们代为处理。
永历觉得不能如此下去,朝廷不但要有法度,同时执行、维护和监督的政法机构也是不可或缺的。但是永历又不想走回头路,俗话说:破则立,如今朝廷新立,正好可以趁机将一些不合时宜的官衙裁撤,然后按照自己的想法,创建一些新的官署,赋予特定的政法权力,行使新的律法。
永历心中早就打算好了,他的朝廷中一定要“三权分立”,就是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必须分开,绝对不能再像过去那样权力高度集中。当然现在永历是皇帝,各种现实还不能彻底地实行所谓的“三权分立”,只能一步一步的来,如果操之过急,可能会引起巨大的混乱。
他想:封建制中皇权高于一切,皇帝集法政于一身,提倡“普天之下莫非王土”。如此的高度集权,如果是一代明君还错不太多,但如果是一个昏君,则有可能造成皇权旁落,被不轨之人趁机操纵皇权,弄得天怒人怨,进而群雄割据,天下大乱。“皇帝轮流做,何时到我家”,谁不想成为九五至尊?
永历也想让自己的皇位传承下去,但是万一自己的子孙中出现一个不肖子,造成大权旁落,不是又要改朝换代了吗?所以想要大明“千秋万代”,就必须从根本上解决,那就是削弱皇权,还政于民,让百姓做主。
如果将皇权分离出一部分,交给有严格制度的各官署,同时限制皇帝超越规制的权力,让做皇帝成为一件“无利可图”的事情,甚至是一件“苦差事”,如此一来,还有几个想做皇帝,大明王朝不就可以传承的更长远了吗?
当然永历也知道“王朝”终归是要没落的,当时代进步,思想进步,人们早晚会抛弃至高无上的“皇权”,转而真正的通过选举,选出国家的领导者,即使是“君主立宪”也不行。
“三权分立”代表着这个时代的进步,其实在西欧的一些国家已经出现了此类的变化,法兰西王国中的“第三阶层会议”,英格兰王国的大议会,“三权分立”都已见雏形。而此时的华夏却还是皇权独统天下,阻碍着时代的进步,思想的解放,依然愚昧无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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