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道法自然 (1 / 4)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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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道法自然 (1 / 4)
        第17章道法自然

        太上老君见我理解得快,也不再啰嗦啥子,径自又显化出第二十五章来:

        “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地母。吾不知其名,强字之曰:道;强为之名曰:大。大曰逝,逝曰远,远曰反。故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域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这章我算是早就粗通了的!

        老子在此重提“道”的根本属性,是要引出“天大、地大、人亦大”的以人为本思想,为后面几章批驳“轻天下”或“取天下”的想法和行为打下铺垫。当然,也提出了“道法自然”这一根本原则。

        “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地母。吾不知其名,强字之曰:道;强为之名曰:大。”是说:

        早于天地产生之前,就有东西混然而生成了。那时宇宙是一片寂寥的,不依靠任何外力而独立长存、并永不停息地循环运行下去,可以认为那种状态就是天地之母。

        这是在介绍中国古人对宇宙认识的一种猜想:天地诞生前宇宙处于鸿蒙状态。鸿蒙之中含有阴阳二气,但还没有和谐地合而为一。

        中国古人把形成物质的原因归结为阴阳二气。

        所谓阴阳,就是根据物质显现出的冷、热或明、暗这两方面特性,分成了两种属性。

        古人认为有这两种属性的无形的气互相纠结和谐组合从而演化出万物。

        据说是伏羲把阴阳二气形象化地画成了太极图案的阴阳鱼。

        阴阳二气和合,即产生了新的东西。比如男属阳,女属阴,男女和合,就能产生新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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