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0章:与时俱进加强高校科研经费管理 (2 / 4)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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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0章:与时俱进加强高校科研经费管理 (2 / 4)
        张磊缓缓地点了点头,眼神中流露出一丝忧虑和惋惜,他的声音低沉而又严肃地说道:“没错啊!整整九百多万呢,这些钱原本应该用在购买先进的科研设备上面,可以让我们更好地开展各种复杂而深入的实验研究;还能够给那些有潜力的年轻学者提供更多的资源支持,帮助他们成长为优秀的科学家;更重要的是,这笔资金可以投入到对研究生们的教育与培训之中,为国家培养出一批批顶尖人才。然而,令人痛心疾首的是,这么一大笔钱竟然被那个自私自利之人拿去满足自己无穷无尽的贪欲!要知道,纸永远都无法包住熊熊燃烧的火焰,无论怎样掩盖,真相迟早都会大白于天下。

        果不其然,经过一番严密调查之后,他那卑劣无耻的违法行径终于浮出水面并遭到严厉惩处——法院毫不留情地宣判他入狱服刑十年之久,同时还要缴纳高达二十万的巨额罚金作为惩罚。这整整十个春秋啊,可是一个人一生中最为黄金璀璨、充满希望憧憬的美好时光呀!如今却只能在冰冷刺骨的牢房里面虚度光阴……至此,他曾经辉煌一时的学术道路算是走到尽头,再无翻身之日可言;不仅如此,他所拥有的美满幸福小家庭恐怕也会因此遭受前所未有的重创甚至破裂解体吧!那么请问,这样做到底值不值得呢?依我看呐,这个问题的答案显然是否定无疑的。”

        他顿了顿,继续讲第二个案例:“还有北京某高校的教师李某某,更是胆大妄为。他伙同他人,利用自己负责科研经费管理的便利,不仅自己套取科研经费,还把手伸向了课题组其他老师的经费。他通过虚开发票、虚列劳务支出等方式,前后套取了3756万元,其中有2092万元,是课题组其他老师的科研经费。”

        台下顿时炸开了锅,人们交头接耳、议论纷纷。只听有人愤愤不平地嚷道:“这家伙也忒黑心肠了!居然敢贪污国家钱财不说,连同事们的血汗钱都不放过啊!”另一人附和着点头称是,表示对这种行为深恶痛绝。

        张磊义愤填膺地接着说:“可不是嘛,他简直丧心病狂!而且更可恶的是,他把骗来的钱并未肆意挥霍掉,反而偷偷摸摸转到由他本人掌控的那家公司去了。紧接着呢,又拿这笔赃款去参股好几家企业,妄图不劳而获、坐收渔利。可惜呀,他千算万算却没料到,自己苦心孤诣构筑起来的发财迷梦,到头来终究还是化为泡影咯。最后,法院经过一番审理后做出判决——李某某被判了12年有期徒刑,并需缴纳高达300万元人民币的巨额罚款哦!至于那个跟他一起作案的张某某,则同样难逃法网,被判了5年零8个月的监禁刑以及20万块大洋的罚金呐!整整12个春秋的牢狱之灾和整整300万沉甸甸的罚金,这便是他俩因贪欲作祟所必须付出的惨痛代价哟!”

        说完这番话,张磊稍稍停顿片刻,端起水杯猛灌一大口,似乎想借此让自己激动不已的心绪尽快恢复平静。随后,他继续告诫在座的诸位老师:“大家一定要引以为戒呀!像李某某这般通过关联企业来挪用科研资金的手段,表面看上去好像挺高明挺隐秘的,但实际上却是破绽百出、不堪一击呢!”这些人以为,只要伪造好合同、发票,就能蒙混过关,却忘了,科研经费的监管越来越严格,每一笔钱的流向,都会被全程追踪。你控制的公司,你的资金往来,你的个人消费,只要有一点异常,就会被发现。所以,这种歪心思,千万不能动,一动,就会万劫不复。”

        “除了利用关联公司,第二种常见的手段,就是通过虚假合同、虚假发票套取科研经费。这种手段更为普遍,很多人以为,找几张假发票,签几份假合同,就能轻松套取经费,却不知道,这已经构成了诈骗,是违法行为。”

        张磊面色凝重地拿起那份沉甸甸的通报文件,深吸一口气后,开始大声朗读起来:"案例三,天津市一所知名高等院校的教师严某某,此人善于钻研各类规章制度中的漏洞,并充分利用这一点谋取私利。经过一番精心策划和组织,他竟然与其他一些人相互勾结、狼狈为奸,共同炮制出整整24份完全虚构的横向科研合同!而这些所谓的''合同''涉及到的总金额更是令人咋舌——足足有一千四百七十万之巨啊!"

        说到这里,张磊稍微停顿了一下,让在场众人能够更好地理解这个惊人数字背后所隐藏的真相。接着,他继续说道:"要知道,对于大多数横向课题来说,通常都会伴随着一定比例的配套经费支持。然而,让人意想不到的是,严某某所签署的这些合同居然全部都是彻头彻尾的假货!它们根本就不存在任何实质性的科研合作项目或者相关工作成果。也就是说,这些钱实际上都是被白白浪费掉了!"

        最后,张磊用一种愤怒且痛心疾首的语气总结道:"更为恶劣的是,凭借着这些子虚乌有的虚假合同,严某某成功骗取到了多达二百四十六万元的巨额配套经费!不仅如此,他还通过虚报发票等手段来实现进一步的报销操作,从而堂而皇之地将其中的二百二十万元非法占为私有!这种行为简直就是对国家教育资源的严重亵渎和挥霍!"张磊继续说道,“他以为自己做得天衣无缝,可财务部门在审核报销单据时,发现了发票的异常——很多发票的开具单位、金额、用途,都与合同不符,而且没有相应的成果支撑。经过深入调查,他的违法行为被彻底查处,法院判处他有期徒刑3年6个月,罚金20万元,违法所得全部予以退赔。”

        除此之外,来自北京某个研究所的工程师殷某某可谓是胆大包天到极致!此人仗着自身所担任职位带来的便利条件,与范某狼狈为奸,沆瀣一气,一同炮制出一份虚假合同,并冒名顶替他人签名,还偷偷加盖单位公章,硬生生地捏造了一桩子虚无缥缈的采购交易项目出来,借此手段成功骗取了高达五百六十万之巨的科研资金!然而令人咋舌不已的是,这整整五百六十万巨款,居然没有一分钱真正投入到科学研究领域当中去,其中足足有二百五十万直接进了殷某某本人腰包,不是拿去买房置地就是拿去投资理财;而剩余那些钱款呢,则统统都被其挥霍在了吃喝玩乐等各种私人开销上面——甚至连他自己出门旅行花销掉的四万多块大洋,最后也堂而皇之地以差旅费或者会务费之类名目给报销掉啦!

        此时此刻,坐在台上的张磊将台下众人挨个扫视了一遍之后,用一种异常严厉且郑重其事的口吻说道:"一个区区的旅游费用而已啊,你们说说看,居然也胆敢厚着脸皮拿科研经费来报销?这种行为简直就是对宝贵无比的科研资金完全无视嘛,同时更是对国家法律法规明目张胆地肆意践踏!最后结果如何呢?这个不知死活的殷某某自然免不了要受到应有的惩罚咯,法院判决他坐十一年牢不说,还要缴纳八十万块钱巨额罚款呐!这长达十一年之久的铁窗生涯,应该足够他好好反省一下自己曾经犯下的大错喽,但不管怎样说,就算他现在后悔得肠子都青了又能怎么样呢?毕竟时间已经不可能倒流回去了呀……"

        他又讲了两个案例:“北京某高校的吴某某,在担任院长期间,利用自己的职权,与两家公司签订了虚假的文献信息检索合同。大家都知道,文献检索的费用,一般不会太高,可他却把学校支付的38万元,全部转入了这两家公司的账户,然后换取现金私用。38万元,虽然比不上前面几位的几百万、上千万,但同样是违法行为。最终,吴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罚金20万元,退赔的款项,全部发还学校。”

        “还有浙江某高校的吴某某,也是一样。他以负责科研项目的名义,指使他人虚增合同金额,然后通过虚开发票等手段,非法套取科研经费581万元,这些钱,一部分用于个人支出,一部分用于自己控制的企业运营。法院查明真相后,判处他有期徒刑9年。9年的刑期,断送了他的学术前途,也让他的家庭陷入了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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