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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22后手 (4 / 12)
最后还可能会留银养赡,若家中有高龄老人或幼婴,皇帝可特批留下部分银两供其终养或抚育,但这属于“法外开恩”,非固定待遇。
此外,犯官家眷处理,女眷与男丁的命运随朝代和罪行轻重差异巨大。
唐宋相对宽容,明清极为严酷。
犯官家眷身份会沦为贱籍,妻女常被没入官府为奴,户籍降为“乐户”等贱籍,世代不得参加科举、不得与良民通婚,社会地位彻底崩塌。
之后视罪行大小,重罪可能牵连满门抄斩,部分女性为保名节选择自尽。
稍次就是充军流放,发配边疆军营戍边,从事洗衣、做饭等苦役,甚至被赏赐给降虏或将领为奴,生存环境恶劣。
送入教坊司充当乐伎,相对来说其实还是最轻的处置,虽然为官方控制的羞辱性惩罚,生活极度屈辱,但相比赐死和流放,依旧留在京城。
而且,充入教司坊,其实绝大部分乐伎并非后世理解那样。
在不少人的概念中,一说到教坊司,就认为这是所谓的“妓院”,甚至将教坊司定性为官方青楼,但这实际上是不对的。
那么,教坊司究竟是个什么地方呢?
准确地说,这里是明朝的礼乐机构。
明代的教坊司,源于唐宋时的教坊,那个时候的教坊属太常寺掌管,主要职责就是优杂技,教习俗乐。
换句话说,所谓教坊,就是专门负责为皇族以及官员演出的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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