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章 戎狄有君 (1 / 2)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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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章 戎狄有君 (1 / 2)
        此时临淄城东南十余里外,有一处小的聚落。

        之所以称之为聚落,而不用诸夏常用的城邑名之,是因为这处聚落并非像诸夏一般用版筑之法夯土而成,仅有中心官寺所在是用此法筑城。

        而除去中央官寺有墙垣外,整个聚落外侧的所有建筑都是用枝木简单搭成的木屋以及兽皮所制的帐篷,与诸夏城邑实在大为不同。

        自从二十多年前戎王大良、副帅小良率领戎师侵齐,长翟一些部族也闻讯侵犯齐境,不久便在齐国境内被击败,郑齐联军斩获甚众。虽然由于春秋之间少有歼灭为目的的战争,北戎又单骑走马,难以追击,依然俘获了大量戎人和牛马牲畜。

        郑太子忽领父郑庄公之命援救齐国,既然功成,齐僖公却打算把自己那个传闻中作风不正的女儿文姜许配给自己,太子忽可不愿昏礼未成就在头上戴顶自然冠冕,就以‘齐大非偶’的理由婉拒了。

        而这些作为战利品的戎人俘虏和牛马牲畜,还有极少的甲胄器械,对出身郑国宫廷的太子忽根本算不上什么有价值的东西。

        因此正烦心于齐大夫殷勤撮合的太子忽,便将这些战利品统统都移交给齐师。既有希望齐人拿人手软,不再迫使他联姻的意思,同样的也是不愿再千里迢迢地带着这些戎人俘虏和破铜烂铁归国。

        这些戎人和破烂物仕交给齐国,齐侯还能用他们的脑袋当作作战胜利的证据奉献给宗庙,千里迢迢把这些戎人带回郑国去又指望什么呢。

        不过太子忽没想到的是,齐僖公并没有如他想的那样砍了这些戎人的脑袋,还在临淄城东南不远处兴建了一处小聚落让他们居住,义务则是贡献熟知蒙古马种习性的戎人为齐侯驯养马匹。

        沦为阶下之囚的戎狄自然没有选择的余地,别说做齐侯私人的圉人牧奴,没有彻底沦为戈下之鬼便是惊喜了,弱者对强者的服从对他们来说本就是自然之理。

        要知道游牧民族在草原上不相统一,东胡、山戎本身作为种族就有极大差异,两者内部也同样不能相一,部族星罗棋布。并且草原资源匮乏,能够承载的人口较少,因此部族之间为了生存没有准则,如果有那就只能是丛林法则,对于牧场争夺的激烈程度是中夏之人所不能想象的。

        其中山戎虽然较长翟多不少,也只能改变先前随畜牧而转移的习惯,学习起长翟们刀耕火种的手艺活来,时不时出聚落狩猎野兽。

        时间一久,他们发现这种生活比起草原上简直幸福多了,没有部族间为争夺牧场相互火并:草原上有的小部族可能旬月间就被兼并瓦解,成年牧民早已换过数个部族,失去配偶孩子沦为牧奴者也并不罕见。

        而且虽然不能随畜牧而转移,相当于减少了牧地的面积,难以畜牧,不能像以前那样每户有牛羊马牲畜上百头,但他们以前也未必能够次次争夺到足够牛马蕃息的牧地。

        更何况草原上还有白灾,一场大雪过后,牲畜往往十不存一。有时白灾大行,草原数千里雪层之厚盈尺,牲畜根本扒不开这样厚的雪层,更吃不到雪层之下的牧草,纷纷倒毙,部族只能饿着肚子对其它部族发动袭击。

        将信将疑的山戎人自从第一年的刀耕火种之下,就对那些地处燕山以南再也不肯游牧的山戎部族感到理解了。农耕真是一件百利而无一害的事情,只要放火烧出一片荒地,再在里面均匀播上一些与那些齐国郊野之民换来的粟米,播种一季居然就有数倍之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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