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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品以下官员至庶人子弟
由上表不难看出,与唐朝相比,宋朝的中央官办学校招生范围扩大,入学资格降低。这还只是纸面上的规定,太学实际上已敞开大门,招收“远方孤寒之士”。[103]按照规定,只有九种人不许上学,其具体内容是:
凡隐匿丧服,或尝犯刑,或亏孝弟有状,或两犯法经赎,或为乡里害,或假户籍,或父祖犯十恶,或工商杂类,或尝为僧及道士,皆不得与士齿。[104]
对于这项规定,有三点需要说明。
第一,农家子弟未被拒之于学校大门之外。因此,“执耒垂髫之子”得以入学,“抱籍缀辞。”[105]
第二,工商子弟按照规定似乎不许入学,但实际上并不完全如此。如学者汤千在宋理宗时,先后执教于南剑州(治今福建南平)州学和嘉兴府学,“虽胥吏、市人子,有可教者,亦收置黉序,亲授经史,其所成就居多”。[106]
第三,这项规定只适用于官学,书院一类的私学则不受此限。如张绎“本一酒家保,喜为诗。”谢良佐劝告他:“何不去读书。”他说:“某下贱人,何敢读书。”谢良佐说:“读书人人有分。”后来,张绎成为程颐晚年的得意门生。程颐“无贵贱高下,但有志于学者,即授之”。[107]至于陆九渊讲学,更是“听者贵贱老少溢塞途巷”,[108]其中有不少人根本不识字。
宋代教育的对象扩大到各阶层,与兴时等级结构的变动如士庶界限泯灭、贱民等级消亡、[109]四民区分不严等有关,以致人们的观念发生了某些变化。于是,诸如此类的说法:
贵贱虽殊,人则一也。[110]
僮使本佣雇良民。[111]
四民皆百姓之本业。
竟出自统治者之口。同时也因为统治者出于巩固封建统治的需要,把提高各阶层的文化水平作为消弭人民反抗、减少刑事犯罪和民事纠纷的手段。在他们看来,“一邑为学则风俗美厚,虽有恶人将变而为善”。[112]他们所说的“善”、“恶”,自然是以封建政治伦理道德观念为标准。
另一条是“取士不问家世”。宋代的科举制与唐朝相比,至少有下面两个不同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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