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四章 阻力(上) (3 / 5)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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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四章 阻力(上) (3 / 5)
        这部分土地加上没收的隐藏地,毫无怀疑。将是一个巨大的数目。

        问题的关键是,真能从那些豪强手中拿过地来吗?

        也许像沈启堂那样的理想分子会认为其中确实有困难,但困难可以克服,最后总能达到目的。但丁晋的回答是:不能。

        如果真要按照新法规定的那样一五一十地照做,丁晋认为,在襄州,不是他把所有豪门消灭,就是豪门联合起来将他消灭。

        而如果将新法放置全国,则必将天下大乱。

        事实上,就连新法的一力促成者首宰窦刚都完全没有把握,他在写给丁晋的信中,指示的意见是:酌情处置。

        酌情二字,已将新法的脆弱暴露无遗。

        也因此,丁晋在准备阶段,经过了周密的设想,谨慎的思考,先就列出了一张长长的不能轻易触动的既得利益家族的单子,而且,还将新法实施要达到的目标打了几个折扣。也许,这正符合窦刚等领导人的心意,他们的目的,与其说是剥夺贵族豪门的特殊利益,不如说是想从他们身上耗下点羊毛。

        能耗多少,算多少。

        领导者尚如此,何况下愚!新法再好,也治不了一个国家从上到下的软弱和彷徨。

        所以,没收田、低价田,终究不过是镜花水月,看着美好,但想要变为现实,实在太难,太难。

        没有了足够的田地,能用来分给农户的,自然也就数量有限,丁田法的效果势必大打折扣。而新法的策划者—新任宰相卢承庆设想的那种通过丁田法来打击兼并,寄希望于地主豪门能认识到开垦新田的代价要远远低于兼并田地的代价,从而抑制兼并。这种设想,究竟也成了梦幻泡影。

        面对弘见的问题,丁晋无法正面回答,只叹息道:“大师所言极是,我襄州地方虽大,但农户众多,田业不济,因此,本府拟规定,这种授田方策只限土地足够分配的宽乡,如果是人多于地的狭乡,则减半以授,然后再减轻一部分税赋,每年缴粟二斛或稻谷三斛即可。”

        弘见大可以再追问一句:如果减半还不够授怎么办?但是这样的对话,不过是意气之争,不符合来访的目的,因此,弘见微微点头,表示尚算认可,顿了顿又道:“老僧还有一处疑虑,请大人代为解惑。新法规定,民户按田产划分雄、望,紧,上,中、下六级。丈量及划分大权,操于胥吏之手,彼时,总不免要有些不轨之徒贪图厚利,私相贿赂收买,贪赃舞弊,大人又如何保证其间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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