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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2章 陈胜王 (3 / 5)
人身法、财产法、环境法,这三样对本分的百姓而言,都不难做到,对良民也不叫什么。他们没有必要反对。 。应该更欢迎才对。
所以,犯事的,触犯律法的都非良民。
至于陈胜、吴广、刘邦,这些人,拿秦王朝的《徭律》说事,则属于为自己精心设计的反叛借口。
《徭律》虽然严苛,但绝对不像陈胜、刘邦之辈宣传的那样。秦国从商鞅变法到秦末,律法已经施行了一百多年,制定律法的商鞅也不是无脑之人,秦国历代君王也不都是暴君,更何况秦国从蛮夷成为战国七雄之一,并最终一统天下,其根本就是商鞅的律法。
秦国能强大,首先要国富民强,秦律真要像陈胜、刘邦说的那样,秦国别说一统天下,早就被关中百姓反了。
耽误行程。。延误了报到的期限,真的不问青红皂白就杀了你们吗?想想都不可能,只要是有不可抗力的自然原因,让其继续服徭役,比杀了更好吧!
要说处斩的,那也是对那些逃跑躲避徭役的人。
全天下的成年男丁都要服徭役,十几年都过去了,即便是有弊端,律法也是会完善修改的。所以普通百姓,良民对《徭律》即便不欢迎,做到认可和适应还是不难的。
对《徭律》指摘的人更多是旧贵族之人,他们过优越的生活习惯了,秦一统天下后他们失去了贵族的身份,和普通黔首一样去服苦役,修长城、修皇陵,这些人哪里受的了?
所以,带头反秦的陈胜、吴广,必然是隐藏了真实身份的旧六国贵族。
刘邦也不是所谓的底层农民,他不事生产,好施舍,结交地方豪杰,这些都需要大量的钱财,其钱财就是祖上积攒下来的,当初的丰邑可都是他刘家的。还有陈胜、吴广,这两位的身份也非常可疑。「陈胜者,阳城人也,字涉。吴广者,阳夏人也,字叔。陈涉少时,尝与人佣耕,辍耕之垄上,怅恨久之,曰:“苟富贵,无相忘。”佣者笑而应曰:“若为佣耕,何富贵也?”陈涉太息曰:“嗟乎!燕雀安知鸿鹄之志哉!”」
底层的人一般没有表字,本来就是卑贱之人,根本就不在乎什么名讳。而陈胜是有表字的,名胜字涉,这名和字很有文化的,说明他出身并不低。看其所说的话,‘燕雀安知鸿鹄之志’、‘王侯将相宁有种乎’,这真的不是目不识丁的老百姓能说的出来的。
这位的身份很有可能就是落魄的旧六国贵族阶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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