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2章 陈胜王 (2 / 5)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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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2章 陈胜王 (2 / 5)
        在亲王朝已经没有了贵族、国人、野人之分,只有官和民。官就是‘管’,管理的依据就是大秦的律法,任何事都要依秦律而行。

        所以,黔首百姓都具有了尊严,生命的尊严,人格的尊严。像周朝那样人分三六九等,高一等的可以随意压榨低等人而不受制裁的情况,在亲王朝是没有的,也不存在。

        法制,是亲王朝的立足之根基。

        阶级,是周王朝的维护统治的法宝,这个用孔子的话说就是礼乐,伦理纲常,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做人的准则底线是不能乱纲常伦理。

        以纲常治国。。以法制治国,两个的区别是很大的。纲常治国、治家,便是大家长作风,底下人必须无条件服从上层人,儿女、妻妾、臣子、奴仆无任何条件服从父母、丈夫、君王、主人。否则,家长打死不孝子孙是无罪的,丈夫杀妻也是无罪的,主人打死奴婢也算无罪的。

        再说公子扶苏之死,其实他死的活该。在秦法制治国,即便是皇帝要杀大臣,也是需要交司法机构审判之后才能定罪。扶苏在接到皇帝的赐死诏书后,有权利提起异议,有权利喊冤,而且也不用立刻就死。

        但他没这么做,他自诩为贤者,重伦理守纲常,被儒家思想毒害太深,同时他也是以这种姿态立足的,他若是反抗皇帝诏书,那就是乱了君臣纲常,父子纲常,所以他不能不死,这个叫作茧自缚,怨不得他人。

        在秦律中,父亲没权力杀子,丈夫杀妻也是重罪,君王也不能擅杀臣子。当然,针对官僚的律法就更多了,秦律中大部分的律法都是对官吏的法律法规。可以说,民法、官法是主要的两大部分。

        有民喊冤,地方官必须受理,审问案件也有着极其严格的规定,徇私枉法,滥用刑罚根本就不会出现。秦朝对触犯律法的官员制裁,不仅是针对其个人,而是全家妻儿老小,严重者处斩,轻者发配服徭役,修长城、骊山陵,最低四年。

        再说,反秦的起义军。大部分都人都是坏人,非良民。

        秦律严苛,禁止民间私斗,凡是因打架伤害别人身体发肤者,都要受到严重的刑罚。即便是扯掉了对方的一根头发都不行,指甲划破了别人的皮肤,更不行。这些都会受到重罚。

        还有盗贼律。任何对私有财产的侵犯都有严苛的规定,对于盗窃犯的处罚尤为严酷,偷盗满一百一十钱者,便被处徒刑或苦役数年。即使摘了别人家一枚桑叶(不值一钱),也要罚徭役三十天。即便是盗窃未遂,一样受严刑。

        还有环境法,破坏山林、污染河流、城市街道整洁的都要治罪。比如在街上吐痰、乱扔果皮等,都要被罚的(不是罚款,是徒刑、徭役、苦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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