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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章 一支船队 (1 / 3)
黄明晰有事,平二原本也可以跟弘莺莺先谈生意事宜的,可是他一听对方是女人,而且出身也不好,当场打消了意思,宁愿自己在登州城等黄明晰几天。
而王世隆则受黄明晰的计策,招来落魄的秀士书生,让他们每人写一篇描述斩杀范温的《猎魔记》,写实风格的,夸张手法的,神鬼传奇的,浪漫爱情的。总之将外间流传的马娘子传奇淡化,而重点将桃花商行描写成世间正义的化身。当然还有王世隆自己的小小加料。
他之后又跟说书人签订协议,每说一篇,便可获得三个铜钱,如此计算,很多说书人甚至可以月入五贯,登上中等收入家庭。
一时之间,大小街巷到处都是朗朗的说书声:“正在危急之时,但见王大官人拿出一小瓶,往嘴里一倒,你道是什么?正是桃花商行出产的优质白糖。王大官人只觉一股子甜意直入心内,顿时生出无穷的力气,喝道:‘范魔头,可敢与俺王大官人决一高下!’”
王世隆觉得在外面行走之时,那种众人崇拜的目光,是多么的让人舒坦。只是他这么一舒坦,却将平二给丢到了一边。
这一日,平二终于等不及了。七八月份正是大宋入高丽的季节,若是顺风,只用**日便可进入高丽边界。这些闷热的日子对海商可都是黄金时段。他对黄明晰抱怨道:“岛主可别像王世侄那样,将二叔给忘了。”
黄明晰一乐,道:“我在登州的事情已经告一段落。记得我还要给二叔一个惊喜呢,行,就给您看看。”
处理完甄母的头七,甄子崇也决定了入幕桃花坞。按习惯,父母丧期三年之内是不得考科举的,这下他到底死了这条心。
不过,甄子崇虽不用像高官名士那般在坟前结庐三年,作为一个读书人,却也需要过了七七四十九天才能真正干活。
而对于黄明晰来说,首次有一个真正的读书人投靠自己,那是一个里程碑的进步。这趟的收获已经高于想象,所以他心情极好。
平二不以为然地道:“贤侄别哄老叔。你能挤出点时间与老叔谈谈,便是件求不得的事。”
黄明晰强调道:“二叔绝对会不虚此行。”
平二一笑了之。依他看来,此次的确不虚一行。至少他抓住了一个很好的机会,看清了桃花商行的真正实力和潜力,现在只要能够将白糖在高丽的代理销售权拿到,这一趟便完满了。凭着这次打下的交情,以后的合作机会多的是。
由于老夫子已经回桃花坞了,黄明晰也不管正上跳下蹿出尽风头的王世隆,一行人便直接往登州港走。
船在海面犁过一道深深沟痕,纯净的碧蓝海水在支离破碎。太阳明媚,波光远近闪烁,到处皆是圣洁光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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