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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4章 三从四德 (3 / 4)
已婚妇女必须住在夫家,家庭亲属的身份是按照丈夫的名分、辈分决定的。
可是当时的封建社会的体现是,看起来合理,事实它不科学。
正是因为夫妇人数不均衡,其实男人在出生比例上是多于女子的,也是一直战争的原因,女人相反比男人要多。
于是封建王朝于是规定,上层男子除了一名正(嫡)妻(俗称“大老婆”、正室夫人)此外,还可以娶若干个妾。
如周代礼制,规定天子一次娶12女,诸侯9,大夫以下递减。
秦朝开始,书面规定了后妃的等级人数,后代也是逐渐完善和建立有三宫六院七十二妃的定制。
但历代帝王往往向往突破,说是佳丽三千,宫嫔多以万计。估计贵族女子已经不能填满他们的欲壑,民间村姑都海选了上来......
不过这种人也是不怕肾亏早死,也是有一种为人决心的。
于是地方官僚也有纳妾的特权。平民限制纳妾,明代规定40岁无子才可纳妾。
从上到下,对一种社会的格局它其实就是混乱不堪,随意为之的。
社会一边在限制女人,给她们每个人套上“三从四德”的枷锁,一边男人们开会在商议,谁家还可以多增加几个小老婆的事实。
这就是世俗的一种落后与丑陋。
所以它才导致整个社群的奢靡与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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