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百一十三章:米国的建立(三十二) (1 / 4)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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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百一十三章:米国的建立(三十二) (1 / 4)
        到那个时候,又可能有新的原/J旨主义者,建立新的J派,进行一场新的改革。

        而更为混乱的是,什么样的理解,才是真正的“原/J旨”,用什么样的模式,来实践“原/J旨”思想,不同的人观点并不尽相同。

        以“新J”的管理形式来说,除了最终与君主制妥协,沿用“主J制”的类型以外,最初的创新在于,加尔文派所创立“长老制”。

        如果说,“主J制”在管理属性上,本质对应的是“君主制”,适配的是自上而下的管理体制,

        那么,“长老制”所对应的就是“共和制”,是适应权力“自下而上”产生的需求,而生成的。

        所谓“长老制”,简单点说,就是以“议会”的形式,管理J区事务。

        每个J区推选出“长老”,由地方长老,负责本J区的大小事务,与M师之间,又有相互制衡的关系。

        同时,由长老和M师组成的各级议会,构成整个管理系统的金字塔结构。

        只是,上一级的议会,对下一级的议会,并没有实质的管理权,共同认可的组织章程,是这一体系能够有效运营的基础。

        “代议制民主”是长老制的核心特征。

        由此,你们也可以看出,为什么像荷兰这样商业共和国,会成为这一轮宗J改革的有力支撑者。

        然而,对Z治稍有了解的人都会知道,原/J旨看“民主”二字的话,“代议制民主”还不是最民主的方式。

        这是由于,“代议制民主”的核心认知在于,虽然权力应该归属于所有人,但在具体使用上,还是要由少数代表,或者精英阶层来掌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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