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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军队经商之弊端——以晚明东江军镇与朝鲜商贸为例 (2 / 5)
毛文龙移咨朝鲜王蠲罢税弊:
“本镇焦劳拮据,权宜设计,立市通商,以期接济。业奉明旨,开马市于铁山境上,盖欲合汉、丽之货物,以充军中日用之资,可令刍粮之续继,交易之频仍,实便民大着数也。
近据部下诸将所称丽人不来入市者,只缘各馆重抽税之弊,百般征敛,以致汉之货物雍集,丽之米菽阻住,有无不通,均失其望。本镇闻之,宁不蹐跼?
况商民所得不多,诚恐税弊不除,商买悭其贸易,军民失其便利,何以襄楗伐,而彰天讨哉?仰禁戢抽税,速令丽民照常,按期赴市,公平交易云”。(《朝鲜李朝仁祖实录》卷7)
当时诏使将至,朝鲜例应供应银、参以为接待之礼。但是“参价踊贵,商贾等深藏不市,以索高价,而潜相贸卖椴岛”,鲜王下令“禁关西卖参商贾”。(《朝鲜李朝仁祖实录》卷8)
税弊既除,为便于两国贸易,天启五年三月,毛文龙又请“铸钱通货”,“备局以为不可卒然行用,不许”。(《朝鲜李朝仁祖实录》卷8)
毛文龙每年从私人贸易中抽取了高额的税金,又请朝鲜减少贡船(贡船减少藉出使臣团流入内地的人参便会减少),这样,他便可以专享商利,而商税所得很大部分都流入毛文龙的腰包。
《朝鲜李朝仁祖实录》卷19仁祖六年十二月丁未载:“户曹启曰:‘毛都督于岛中接置客商,一年收税不啻累巨万云。若使都督不尽入己,其补军饱,岂浅鲜哉?
我国则京外商人云集椴岛,齋持银参,换贸物货者,不可胜数,而官家未尝有一个收税,岂有此理乎?’”;
鲜王认为“毛将之请减贡船,意在专利,而不许减船之请,又设征税之官,使商船不得任意出入,则彼必愤恨,观势施行”。
通商本是便军民、利商贾的事,然而操作过程中却出现了坑商之事。
天启四年,原定年饷银二十万,扣除旅顺兵饷四万,十六万的饷银依毛文龙建议通商召买,但是毛文龙竟多市商货至三十万,登莱巡抚武之望因此不愿支付透支的十四万两,毛文龙又咨请武之望令其代题增饷,武之望不敢做主,上疏候旨。
户部的意见是“商可通而货不可征,登海为夷夏之交,往来盘诘不可不严,商价可兑而数宜有限,兵饷非可居之奇货,乞令登抚移文毛帅,酌定回文作何给发,作何通融,不得轻信商言,擅请增饷”。(《明熹宗实录》卷64)
朝廷不愿支给这部分拖欠的商银,而毛文龙的召买又屡屡逾越饷银额数,这使得拖欠愈积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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