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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七十九章:怒怼太子 (5 / 8)
又沉吟了一会儿,李世民说道:“若是用你那拼音来标注韵脚,不但这首《野望》难以成为佳作,以后有人再写诗,恐怕也难了。”
不等殷清风回答,他又说道:“但这韵脚的规范一出,写作与诵读诗文时,可就美不可言了~~~
好!你又为我大唐文道昌兴立了一大功勋了!”
殷清风此时是真心佩服起李世民了。
以他对李世民的了解,和从妮子等人得来的消息,李世民这个人,以前还真不是喜欢读书写字的好孩纸。
但从他留下的遗墨,不管是飞白体还是诗句来看,他这个在做了皇帝后才开始下苦功的人,真的可以说是学霸,或者是天赋绝佳了。
就拿刚才他说的韵脚的事情来说,从律诗取代宫体诗的近体诗,到白话文出现后的韵脚诗。这中间的跨度是一千三百年的时间。
李世民作为唐初诗坛宫体诗的倡导者,竟然能觉察到韵脚对诗句的作用,谁敢说他没有文学上的天赋?
殷清风脑子里的虽然存了不少的诗词,但他在这个方面是真的没有任何天分的。他提出这个韵脚来,就是为了为难古人的。
从宫体诗跨越到律诗,要改变平仄的运用已经很难了,如果在这个难度上,再注重韵脚...
在他看来,古人太注重诗词了,甚至诗词做得好就能当官,这简直就是笑话。好的诗词,最多能熏陶一下后人,提高一下他们的文学修养,然后呢?能多收三五斗吗?于民无利啊~~~
如果李世民真要弄出加过韵脚的宫体诗,而后人又在这个基础上弄出律诗的革新来,他是乐见其成的。
他就不信了,当写诗的门槛越来越高,并且以后的科举不再有诗词的内容,还有多少人重视和专研写诗。
到那时,就不是“两句三年得,一吟双泪流。”了,遇到脑瓜笨的,十年八年也甭想写出佳作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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