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7章 办案要有证据 (1 / 5)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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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7章 办案要有证据 (1 / 5)
        第127章办案要有证据

        尽管大家都觉得很荒唐,但现场所有的证据都指向了朱钰荣和朱晗两个人。

        因为这两把枪上边只有他们几个人的指纹,而另外两个人比他们先死。

        而且根据服务员证明,之前他们几个人曾经在那个包间里一起喝酒,似乎这两个枪匪就是朱钰荣父请来的。

        再调查,又有了重大发现。

        昨天早上,这两个枪匪曾经在白步山的一个歌厅里出现过,而且当时还亮了枪。

        甚至还当众强上了白步山的歌厅经理!

        难道是白步山报复?调查发现,白步山没有这个时间,因为案发的时候,白步山正在湖州酒店的舞厅里唱歌,和他在一起的还有江天道等几个人。这些事实舞厅的经理玫瑰和其他服务员都可以证明。

        “按照现场和我们得到的证据链来推论,应该是这样一个结果。”何万龙最后为证据做了一个总结:“朱晗雇佣这两个人报复白步山,事后因为佣金的事情和父亲朱钰荣发生争执。”

        “于是朱钰荣偷了两个杀手的手枪,趁着两人色迷心窍的时候暗下杀手。然后回到包间以后,父两人因为此事再起争执,于是同时开枪,同时中弹。”

        ……

        何万龙的结论所有人都觉得荒唐,但却都找不出反驳的有力证据。

        因为现场根本没有其他人的痕迹,最多只有两个女服务员出现过。

        但如果你是这两个女服务员先后杀了四个人,似乎更站不住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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