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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百三十四章 邺城 (2 / 4)
唐高宗龙朔二年(公元662年)改冀州为魏州,州治仍在信都(即后世的冀州市旧城)。
咸亨三年(公元672年)复名冀州。
唐玄宗天宝元年(公元742年),改为信都郡。
唐肃宗乾元元年(公元758年)罢郡复为冀州,所领县由九个改为六个,即信都、南宫、堂阳、枣强、武邑、衡水等六县。
唐哀帝天佑二年(公元905年),改信都县为尧都县。
五代将辖域分为河北道等诸道,河北道下辖冀州等诸州。
宋朝河北东路下辖冀州等诸州,冀州治所在信都。现冀州市境内只设信都一县。
南宋高宗建炎二年(公元1128年),冀州归属金国。
金太宗天会七年(公元1129年)仍设置冀州。冀州治所仍在信都。冀州属河间府,隶河北东路。
贞佑元年(公元1213年)蒙古兵攻占冀州。
元朝冀州直属真定路,隶属燕南河北道(省级)。
明朝冀州(地区级)属真定府。
洪武二年,即公元1369年,废除信都县,归冀州直辖。
雍正二年(公元1724年)冀州升为直隶州,直属朝延布政司所辖。
民国三年(公元1914年)裁撤直隶州冀州,设立冀县,属直隶省的冀南道(地区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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