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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二十七章:粉色玫瑰 (1 / 2)
“人比人气死人,我那孙子也十四,整天不是打游戏就是给主播打赏,除了花钱不会干别的。你再看看人家老程的两个孙子,一个懂得赚大钱,一个是真会玩儿,我怎么就没这么好命呢?”
此时,懂得赚大钱的程大少正陪老妈看展览——宝贝妹妹的独家画展。
程大少,二十七岁,身高一米八五,形象气质已然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举手投足尽是风度,走到哪里都会遭到“目光”聚光灯的扫射,不分阶级层次、不分男女老幼、不分国内国外。路人见之无不敬羡,无一例外。
冯萨萨如果跟大儿子外出遇到需要跟人彼此介绍的环节,最喜欢说的一句话就是:“这是我儿子!”那满眼满脸的骄傲绽放得无一保留。
程思腾拥有自己的服装设计师,一年四季各种场合的服装应有尽有,尽管如此,也架不住老妈打扮儿子。
冯萨萨不会给儿子买西装革履,每每入手的都是最新款的时尚休闲装,而且最喜欢买鲜亮的颜色。“我儿子皮肤好,穿鲜鲜亮亮的颜色最好看。”
程思腾往往被老妈的这一理由打败,最终穿上那些他自己决不会选择的颜色。结果真就像冯萨萨说的,皮肤好,穿什么都好看。
为了今天的画展开幕式,冯萨萨特别为儿子女儿选择了同色系的服装,大儿子的上衣、女儿的长裙、小儿子的领带,三款颜色都是同一色调的海蓝色,干净纯粹,让人看了赏心悦目。
“妈,弟弟上完第一节课就过来,时间刚好来得及。”程思腾刚给宝贝弟弟打完电话。
冯萨萨笑着道:“那估计跟你爸爸到的时间差不多。”
程大总裁今天上午有个重要会议要开,原计划是中午结束,不过为了参加宝贝女儿的画展开幕式,会议提前举行,提前结束。十点开幕式前会赶到。
冯萨萨在儿子的陪同下走过看过女儿的一幅幅画作,有些之前见过,有些第一次见,无论哪一幅都令她惊艳。女儿的画有个特点,一如女儿的眼神一般,蕴含着无限生机,即使一幅画看过许多次,也能从再一次的观赏中发现新的美和奇妙之处。
今日莅临画展开幕式的一半嘉宾都是吉落儿小公主邀请来的客人,有各个艺术门类的艺术家,也有来自不同国家的收藏家。小公主虽然没有按部就班的走求学之路,但是有爱女儿的爸爸和宠妹妹的哥哥铺路,小公主的资源和人脉自然不会少,因此结识了许多艺术界的高人和不同行业的专家。
在冯萨萨和大儿子欣赏女儿画作的同时,吉落儿小公主正在接待已经到访的嘉宾贵客。小公主拥有自己的工作室团队,每个接待环节都进行得完美无缺。
吉落儿,十七岁的花季少女,一袭优雅的长裙,衬托得面容五官更加美丽芬芳。那种美不摄人心魄,却会沁人心脾,让人备感舒适和温暖。
如果说十七岁还是个懵懂的年纪,显然小公主已经不再懵懂。她很懂得倾听,每每别人说话的时候,那份聆听的专注都让人心生无尽好感,让说话的人感受到自己的重要和被人尊重的美好。
吉落儿的叔叔们自然不会错过今天这种大日子,王也为小公主准备了大礼;钱同家、钟齐、汤世子专程从国外赶来;郑全派了两队人马提供现场支持,一队负责现场保安,一队负责现场礼仪。全部颜值在线,工作人员里找不出一个丑的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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