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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章白景天 (1 / 3)
不知不觉,李大壮已经在淳安市住了小半年的时间,并且公司在他的经营下,发展的越来越好。
当然,这其中少不了沈雅的帮助,李大壮不觉得自卑,但感谢是认真的,暗暗决定,等沈雅需要帮助的那天,一定要尽全力才行。
除了和沈雅的关系更好更近之外,李大壮也知道了沈雅的身份,她是沈氏的大小姐,而沈氏是华夏国有名的家族,产业庞大,韩家在沈氏面前,就是一个泥鳅的角色。
其实沈雅的身份本来就不难猜,稍微打听下,李大壮就会知道,只不过他之前一直没有这么做。
上午的时候,李大壮要去沈玉酒店找沈雅签一份合同,但刚到沈雅的办公室附近,就听到里面有争吵声。
“沈雅,我是真心喜欢你的,你为什么就不能多看我一眼呢?”一道男人的声音响起。
“白景天,我不喜欢你,就是不喜欢你,你这么纠缠我只会让我更反感,再说,要是我只是个普通的女人,还是个无颜女,你会要我吗?恐怕早就躲得远远的了。”沈雅不耐烦的说道。
“怎么会呢,我喜欢的是你这个人,又不是你这个身份。”
“说是这么说,但是当初我刚来淳安市接手沈玉酒店的时候,对外放出消息我是不受家族待见,你们一个个不是也躲得远远的吗?还不是听我家里人说了,只是让我来这历练而已,这才又来了。”
“我,沈雅,我当时只是忙,并不是故意的。”
“我不想听你解释,总之咱俩没可能,你……”
“咳,咳!”李大壮突然咳嗽了两声,办公室的门半掩着,沈雅听到了他的声音。
敲了几下门,李大壮站在门口说道:“沈经理,我把合同带来了,请问方便进去吗?”
高跟鞋的声音逐渐靠近李大壮的耳朵,很快门就被打开,沈雅笑着说道:“这么快,拿来看看吧,要是没问题这就签合同。”说着,侧开身子,让李大壮进去。
刚进屋,李大壮就看到站在那里的男人,身姿挺拔,五官俊朗,就是眸子阴沉似水,让人觉得很不舒服。
这个男人李大壮记得,之前在沈雅的家里见过,当时沈雅带他去见沈家长辈,当然也是因为蜂蜜的事情。
“沈经理,这是合同,请过目。”李大壮大大方方的将档案袋打开,把里面的东西拿出来递给了沈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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