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九十五章 难产的魏公国官制 (3 / 4)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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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九十五章 难产的魏公国官制 (3 / 4)
        索性,在一众谋士刻意沉默下,魏越颁布了今后魏公国的官制体系。

        不是简单的三省六部九寺制度,其中有很多问题,首先一个大问题就是三省分权后有太多扯皮的地方,权责划分不清晰,不利于政务运转。

        中书省源自汉武帝时期的中书令,司马迁宫刑之后担任过中书令,中书令司马迁在朝堂集议时位在丞相之上,设立之初分的就是丞相的职权。后来发展为枢密院、内阁,干的都是议政的事情。

        尚书省来源于尚书令,负责的是具体的执行工作。

        门下省则是皇帝侍中、各种侍御史、谏议大夫、议郎综合发展来的,以拾遗补缺为主,纳言之官,是皇帝的侍从官。

        三省制度除了尚书省有必要之外,中书省分割相权,门下省又与监察体系缠绕在一起十分混乱,隐患很大不能直接死板硬套。

        再六部,六部每一部有四司,六部合计二十四司,这每个司职权或多或少与九寺职权有重叠的地方。如刑部与大理寺,户部与司农寺,兵部与卫尉寺、光禄寺之间的职权纠葛……所以三省六部二十四司,并不适合现在使用。

        自汉以后对丞相权力的各种限制、打压以至于取消丞相,根本原因在于皇权与相权的争执,以及皇室内帑财富与国家公库财产的混淆。

        魏越有信心在自己活着的时候压死官员,让他们老老实实干活,不敢把手伸的太长。可他之后,官员们的手必然伸入国库,国库无法令他们满足,就会把手伸到内帑之中。而且国家盐铁税、田产收入是国税,归大司农这类衙门管理;而少府、太仆寺则管理的是皇室各地私产的经营。

        政务、财产方面都分割的这么明白,更别敏感的军权了。

        三省六部制不能照搬,三省不能搬,六部更不能直接搬……而现有的公卿,尚书台模式灵活随意,让习惯了上下官位整整齐齐的魏越始终有些别扭。

        不管怎么,重设官制来有这么几个问题先要解决:第一要不要设立一个完整的丞相机构,丞相机构上承自春秋,是国家政务拟定、执行单位;第二是税务财产分配,公室的就是公室的,国库的就是国库的;第三就是军权的分配,到底是归丞相,还是设立中尉分丞相之权,又或者中尉掌公国兵,郎中令执掌公室卫队;第四就是监察体系的建立,有御史台、都察院这类模版可以参照;第五就是侍从官,侍中、光禄、谏议大夫。

        魏公国肯定要设立国相一职,总不能让重臣们集议来讨论国政吧?必须要有一个负责人站在台上,出了意外事情也好推出去背黑锅。丞相背黑锅这种把戏,汉武帝玩的非常溜。

        然后是执行单位,即尚书台。尚书令、尚书仆射职权综合再平均分配后,就是后来的六部尚书,魏越准备直接推出六部尚书,也有覆盖全国军政各方面的二十四司,只是尚书台并没有议政的权力,只是一个颁布政令的平台。

        董卓摄政以王允为尚书令,曹操摄政以荀彧为尚书令,这都是摆明的例。自己不需要一个可以影响、控制尚书台工作的人,需要的只是一个能正常运转发布政令、人事调动命令的平台。给这个平台制定工作条例,可以驳回有悖常理的乱命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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