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五章 回到武侠时代 (3 / 4)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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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五章 回到武侠时代 (3 / 4)
        在聂政能背诵的古代品里面,除了“床前明月光”等几个简易的诗词,就是这大段文字了。

        这是《聊斋》者蒲松龄写的,他在读了《史记刺客列传》后,对大刺客聂政十分敬仰。

        这文字的意思大概就是说那么多刺客中他最喜欢聂政,他不单止数落荆轲番来赞扬聂政,还说聂政人就拥有了其他刺客的优点。

        其实也是如此,在刺客列传中的聂政,没有盲目的士为知己者死,而是家人放在第位,照顾好家人,才想到朋友,替朋友报仇,也是十分光明正大,在中午的时候,阳光底下,人剑,直入韩相府,以白虹贯日之势,杀死韩相,然后再杀相府几十人,恐怕自己相貌给人认得,连累姐姐和朋友,倒转长剑,毁了容貌,然后自杀,实在英雄。

        聂政是个孤儿,婴儿时候就在孤儿院,两三岁之前,都没有名字,修女看到这个孩子,十分好斗,可无论如何也不会欺负女孩,对男孩也有点锄强扶弱之风,觉得他有点侠义精神,福至心灵,就给他取了聂政这个名字,这是名字的由来,聂政自然是知道些典故了。

        此刻沈万突然念出蒲松龄赞扬聂政的句子,也就是在赞扬自己了,所谓千穿万穿,马屁不穿,对于赞扬,没有人会嫌弃的。

        “哈哈哈,聂政,既然你有个那么侠义的名字,我们今日也学学古代的侠客,大碗酒,大块肉,如何?”

        沈万穿了身的唐装,气度不凡,大有派宗师的气势。

        只见他大步走到野猪旁,拿起匕首,割下条前腿,直接扔到炭炉里,炭炉红火飞扬,颇有意境。

        嘭!

        沈万匕首挥,将酒坛的封泥削去,举起酒坛,大口的喝着酒,那些酒水从他下巴落下,浸透了胸前衣服,更显豪迈。

        聂政也是豪气顿生,但凡男人,都有个武侠梦,他也不去想沈万到底找他来这里干嘛,此刻大碗喝酒大口吃肉,才是王道。

        聂政削下野猪的条后腿,放到炭炉上,劈去酒坛的封泥,大口的喝着美酒。

        那酒十分香醇,入喉绵滑,可到了肚子里,如同火烧般,聂政虽然不甚好酒,可经过唐宁老师的指点,知道这就是上好白酒的滋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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