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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章 死得其所 (1 / 4)
太史公司马长过:人固有一死,或轻于鸿毛,或重于泰山。由此可以得出一个结论:太史公是没有爬过泰山的。或者,他没有爬到过泰山山顶。
泰山之重,乃帝王封禅大典之所,乃开山拜祖之,乃有“泰山安,四海平”之风气。故而,个人的贡献再大,个人的成就再不凡,又怎么能比得过如此威重的泰山呢?尽管这只是太史公的一个比喻。
不过,倒还真的有那么一个人,他铭记着国家大义,以为自己一死可以换得“重于泰山”的美名,殊不知,他的死亡,不过是“顺应自然,死得其所”。顺应自然不好吗?那还是一个伟大的思想主张呢!
一千个名士中有一千个答案。反正在那位“死得其所”的人看起来,是不好的。
他不想死的过于平淡,不想死的平平无奇,于是,在他绞尽脑汁的苦思冥想后,终于找出了一个最适合的法——跳城。
初平三年,王司徒扶着年幼的皇帝,一步步的走上了宣城城楼。天边夕阳似火,清风徐徐,吹动着王司徒散乱的头发。因为连日来的逃亡奔波,王司徒早就衣衫不整,蓬头垢面,对于他来,一切都没有身后的这个孩更为重要。因为这个孩,是大汉的希望!
是的,身为一名大汉臣,王司徒是很尽职尽责的。身为一名护国忠臣,王司徒自认一生无可厚非。身为一名王佐之才,王司徒自以谋才无双。但是,评价是需要后人去鉴定的,王司徒可是没有那等落笔的资格。想百年后,一位文治武功均有建树的皇帝,都只能也只敢留下一块扑朔迷离的无字碑,更何况还是一位臣呢?再者,这位臣并不是清白之身。
王司徒有罪!
昔年汉武大帝用刑于司马史公的故事已经告诉过我们某个铁一般的经验:杀谁可以但不能杀史官。
可惜,王司徒还是没能明白这一点。
比起在书法上的造诣,蔡邕在史学上的天赋简直少的可怜。但是,职业与学习的技能并不是一一对应的,不然,为何不会专门设立打扫卫生的与宦官这两种职业呢?
蔡邕响应时代文化的号召,学的是四书五经,儒家经典。但是他的就业方向却成了史学家,史学家可是一个高危职业,前例有司马史公,后例有那位唐太宗接二连三的诛杀为教训,蔡邕这个中间人当的还真是……呜呼哀哉!
而王司徒的罪,正是在于杀了蔡邕。
须知,蔡邕并不可怕,可怕的是蔡邕背后所代表的文人名士的风气。蔡邕有什么错,人家只是在董卓大人死后伤感了一下。这位连一株花花草草都要伤怀的老人,人死了怎么可能不伤感呢?不管董卓大人是好是坏,那至少是一条关天的人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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