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0章 岂可因己污主名 (2 / 4)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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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0章 岂可因己污主名 (2 / 4)
        “卿可有何举荐?”

        “明公去年、前年所察之廉吏皆为颍川、冀州故吏,群以为,今年可察徐州吏。”

        “卿与我所见相同,卿可有合适的人选么?”

        “袁长史清廉奉公,当是其一。至於其二,群愚意明公可令郡县举荐。以明公治贿选之严,料郡县定不敢徇私,凡能得受举荐者,必清廉之吏,即便只能择一而察,余下的却可先留记牍册,后而用之。”

        荀贞初临州不久,除了广陵之外,连其余四郡辖境内的县令长都是何人尚未记全,更就别说那四个郡里的郡县属吏们了,对他们更不了解。

        如陈群所说,却是可借此次察廉吏的机会,让各郡县分别举荐人选,从而得以对各郡县都有哪些清廉能干的百石吏做到一个大致的心中有数,日后需用人时,就可由此中斟酌选任。

        对陈群的这个建议,荀贞以为然,说道:“卿言甚善,我便叫幕府按此传檄。”

        察廉是将军的权责,所以不能由州府传檄,得由幕府传檄。

        陈仪从荀彧那里回来,荀贞又把他唤入堂上,命他写此两檄。

        待檄写好,荀贞与陈群看了,都觉得合用,便即分给两府,命各自颁传。

        如荀贞所料,张昭、张纮两人果然俱皆辞受。

        荀贞因便顺水推舟,第三次传檄,察举陈登。

        亦如荀贞所料,陈登半点没有推辞,丝毫不拖泥带水,接檄当时,便即领受。

        陈登领了荀贞的察举后,他的主簿来见他,对他说道:“州伯先举治中,继举祭酒,而治中、祭酒相继辞不就。三举明府,明府受之。以下吏愚见,明府错矣!”

        “噢?哪里错了?”

        “治中、祭酒辞后,州伯方举明府,可见於州伯心中,明府不如治中、祭酒重。又,治中、祭酒皆辞,独明府受之,恐州人亦会议明府德不如治中、祭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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