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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二章 忻州 (3 / 4)
在如今地忻州城内,几乎所有地人都知道,张知秋这个傻大个子,是在一条不知名的小河边,被那只由忻州役夫和忻州驻军所组成地、运送军资粮草前往大同军镇地混编辎重营所发现的。
当然,发现张知秋的,据说就是张知秋此刻所在地这座宅子的主人、忻州城最有名的木匠孙大福,人称“老孙头”的便是了!
对于张知秋来说,最为要命的事情,是自己曾经稀里糊涂的答应过认这个老头子为干爹,而后来却又不小心地把这个干爹给吓得旧病复发,后来更是有些痰迷心窍,也就是俗称的“疯”了。
如果说,这还不是最糟的话,更糟的事情是老孙头对自己之前所说的话根本就不认账,他在自己“稍微清醒”的时候,立即向本条街上所有的亲朋好友们宣称,张知秋是自己家的“上门女婿”!
用官方的话讲,所谓地“上门女婿”也就是“赘婿”,那在这个时代是基本木有人权的,并且是永远附属于自己老婆的永久性消耗品——还是一辈子都不得翻身的那种。
当然,似乎在张知秋的印象中自己应该是还没有结过婚的——即便是在“未来地记忆中”也还没有,那么在明朝娶个老婆倒也罢了,可是……
张知秋戚戚然地看看身侧刚刚才磨着自己讲完一个被自己修改地乱七八糟地山寨版白雪公主的故事地小萝莉,实在是牙酸的心都疼了。
这个逼着自己胡编乱造地改写了世界名著的小丫头,今年满打满算正好十岁——这是按照大明习惯所用地虚岁来说的,如果换做是张知秋所熟悉的现代计量方式,应该是八周岁多点、还不足九岁。
自己竟然将成为是这个九岁小丫头的附属品,正在认真努力地思考着、尝试回忆起一些与老孙头此类症状相关地解决办法的张知秋,几乎已经成为了一座内陆版大明“望夫石”了。
张知秋也不是没有想过要撒手不理这个疯老头儿,然后从这个已经是处于战乱边缘地、风雨飘摇的边疆小城中离开,但是他的某些还没被忘掉地“做人原则”,却是阻止了他的脚步。
要知道,当时张知秋可是光着屁股便裸奔来明朝的,正是这个老孙头,把自己一身八成新的棉布新衣赠给了张知秋,这可实在是一种莫大地恩典的。
在这个时代,一身棉衣在普通百姓的家里,至少是要传承三代、穿个几十年的,老孙头却是这么眼都不眨地给了自己,让最终搞清楚情况后的张知秋,也着实是有些感动的紧。
大明朝崇祯三年的金秋十月,那可是正处在小冰河期方兴未艾之际,气侯起码比现代要提前一个月以外还多,这时地一早一晚,早已经是冷气逼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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