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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九章 鏖战(四) (1 / 3)
当天边一阵滚雷般地声音响起地时候,就连张知秋都感到要摇摇欲坠了:大地在脚下颤抖,那种震颤从脚底直直地传了上来,整个人都似乎有种过电般隐约地“快感”。
但随之而来的,却是过电后那种浑身酥软地感觉……
张知秋这时早已经是甩掉了张建东那件拉风地披风——碍事到在其次,最重要的是深谙现代“斩首战术”精要的张知秋,还不想因此而成为被那些蛮族鞑子白甲兵、红甲兵们所觊觎和关照地对象。
蛮族地白甲兵,就是他们所谓地“呼鲁图”,译成汉语的话说就是“英雄”地意思,相当于现代军队中地“战斗标兵”,个人实力十分强悍,在张知秋地印象中,这些人在对阵明军之际,确实是有“以一敌十”地本领的。
白甲兵在蛮族被称之为“白甲护军”,是彻底的军事贵族,类似于欧洲的骑士,但却并不是说如今蛮族的皇帝皇太极直接给某些顺眼地子民发盔甲,就可以把他定义为白甲护军的。
白甲兵地遴选,是从一个甲喇地上千男丁中,从中所选地出弓马武功最强的十个人,是属于真正意义上的“百里挑一”。
而这种选择,是从小就开始的,作为一个战争民族,建州女真的孩子从出生开始,就面临着完全以厮杀为标准的训练和选择。
事实上,这些白甲兵在经过长期的掠夺性战争后,也毫无疑问地成为了最富裕的奴隶主,大体上,任何一个白甲兵都拥有十个以上的“包衣奴隶”,而这些人在日常生活以及战争中,基本上是一直都要跟随着自己地主人的。
白甲兵是完全不从事生产的,有酒喝,有肉吃,而从总体来说,白甲护军也已经不是自由民的概念了,而是完全的奴隶主。
在张知秋地印象中,明末抗清英雄,官至副总兵、署总兵衔地太子太师、靖南伯黄得功,最早起家就是源于在辽东前线侥幸地杀了一个勒子的白甲兵,不但是马上被赏赐两百两的银子,并被立即提拔为辽东经略的亲兵。
就因为杀了一个白甲兵,黄得功还由此而得了一个外号,叫做“黄闯子”,这样的殊荣,是所有的辽东明军,都没有的。
红甲兵地实力稍逊于白甲兵,但也比普通地蛮族士卒要强出许多,一般也都是后金军队中地下级基层军官。
红甲兵又叫“红摆牙喇”,也是蛮族的精锐,通常几十个士卒中,才有一个“红摆牙喇”;而每个红甲兵,都要有三十个敌人的人头作为基础,才能成为白甲兵。
最要命的是,这些人地骑射功夫全都非常地突出,也是这个时代最好地战场“狙击手”,张知秋可不想因为一件披风把自己地小命无端地葬送掉。
当然,表面上张知秋却是因为披风碍事地缘故——他现在不但是两手中各自抓了一杆长枪,腰中也应景地像模像样挂上了一柄长刀。
能够有此认识,还是全赖于张知秋那未曾全部“失忆”地大脑,虽然从来都没有经历过这种冷兵器地战争,但如果只是“纸上谈兵”的话,张知秋却也是拥有绝不下于一个积年老卒地阅历的,甚至大可以与一些基层地军官们别别风头。
从教育的角度而言,现代人,即便是一个普通地农民,在见识方面也比这明朝地一个秀才要强上许多的——无他,“见多识广”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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