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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章 无妄之灾 (1 / 4)
张知秋在黄屠户的肉案上,指明是要上等地精红肉二十斤,这可把一脸横肉地黄屠户喜的全身地毛眼通达,恨不能给这位大官人打个九折才好。
当然,这也只不过就是那么一想罢了。
忻州城地一般人家买肉,都是要越肥越好,主要是用来提炼脂肪中的油脂用来食用,是以这瘦肉却是如同现代地肥肉一般难以出手的。
今日难得有这么一个眼生地冤大头上门,黄屠户没有狮子大张口地坑他一把,就已经是看在张知秋那一身长袍的份上了。
在这个时代,衣服是绝对不能乱穿的,普通老百姓所穿,那就是上下分开地地粗布麻衣,而有些身份地且不用怎么干活的,才穿这俗称是“直裰”地青布长袍。
在大明朝,喂猪的人家其实不少,基本上每个农家都会在家中圈养一头或几头肥猪,但这些猪养了多数自己却是不吃的,就指望着能卖了换点银两,贴补一下家用。
事实上,大明朝吃的起猪肉的人家可就实在是不多了,这时代地人家都讲究个“自给自足”,一般除了一些柴米油盐酱醋茶等必须地生活用品之外,通常是不会购买其他无用之物的。
二十斤猪肉听着不多,但明朝地一斤却是相当于现代的五百九十六点八克,这二十斤就相当于现代快三十斤了。
张知秋头戴一顶桶子样抹眉梁头巾,身穿一领皂沿边麻布宽衫,看起来像个读书人,但却长的人高马大,手里还拎了老大一块猪肉,这模样当真是要多古怪有多古怪,一路行来,周围五步之内就没有旁人!
张知秋这买肉钱,却是来自于他脚下的那双沾了“童子屎”地现代真皮旅游鞋,一番口舌之后,张丹枫老头除送他一双崭新的官靴之外,又额外地给付了五两白银。
这年头一两银子可以买两石大米,而明朝一石大米重约九十四点四公斤,是以张知秋也就毫不犹豫地把鞋卖掉了。
不为其他,这寄人篱下的日子实在是太不好过:老孙头疯病发作后根本就不问世事,而当家地蔡二娘和家中两个老仆,对张知秋那就是恨不能即刻一脚便将他踢出门外的。
事实上,张知秋这两天的日子甚至过的还不及在辎重营,那里饮食虽然粗糙,但好歹不限量管饱;这孙家吃的寒酸不说,每餐还仅有那么一点,张知秋如今已是饿的浑身发软了。
当然,这也是为什么张知秋今日不再远游的原因所在——实在是饿的没有力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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