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疑云 (1 / 4)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第十六章 疑云 (1 / 4)
        大明兵制,有两个机构是主管、掌制造军器,造刀、枪、剑、戟、鞭、斧、盔、甲、弓、矢等军用器械以及火铳、火炮的,分别是兵仗局和军器局。

        而此番辎重营中地这五百副大型弓弩,便是来自于军器局系统地太原府山西布政使司所属杂造局,而且是由杂造局副使亲自秘密押送至忻州来交付给张建东的。

        事实上,明朝国家正式的军队总装备部,理论上应该就是这个隶属于工部地军器局,职责上专司负责打制冷兵器以及铸造各式火器,而且各省都司、卫所也遍设杂造局,专管所在卫所的兵器修造。

        其实要说军器局和地方上的杂造局地关系,有些类似于现代地一些中央部委与地方行局的关系:属于同一个系统,但是地方的行局由地方代管,人事权方面中央部委有一些影响,但主要还是依托在地方。

        这个比如说是国家商务部与地方商务局的关系。

        至于兵仗局,则是明朝宦官机构中所谓地“二十四衙门”之一,理论上只是属于皇家地私产、只服务于皇帝一大家子的。

        兵仗局的职能,除与工部地军器局重叠的部分之外,主要的职司便是负责宫中零用的铁锁、针剪以及法事所用钟鼓等,并所属有火药司,专门制作火炮、火枪、以及火药。

        这种关系也可以用现代共和国地党、政两套班子的现状来理解。

        在现代共和国的政府体系之外,还有一套极其完备地党委的职能部门,而且很多党、政机构都是拥有相同地职能,并且理论上是由“党指挥一切”的。

        不过,关于党委系统和政府部门地职权、职能,在不同的时期有着不同地分割,基本上长则十几年,短则三、五年便有所调整,是以也不好那么详尽地做出解释。

        二十四衙门包括有十二监、四司、八局,按照原来的规定,这二十四衙门主要只是在皇帝周围服役、为其生活服务的部门。

        但事实上,明代中后期的宦官已经发展成为极其重要的政治势力,不但掌管了宫廷内有关饮食起居的一般事务,后期还控制了全国的军政要务,宦官除在内廷任职之外,还能出任各种外差使职。

        相对而言,在对于自身地机构体系建设与掌控方面,二十四衙门地太监做的比朝廷地那些文官、武将们可都强的要太多了。

        以兵仗局为例,它也有一些下属机构,但它们之间地关系,却是就象现代地电业局,完全地属于直属行局,与对方政府是没有任何关系的,只在这一点上,军器局与之便根本就不可同日而语。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更多完整内容阅读登陆

《墨缘文学网,https://wap.mywenxue.org》
加入书签我的书架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