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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辎重营(九) (2 / 4)
“垛集”原是军伍缺额时抑配民户补充军伍的一种办法,朝廷颁行《垛集令》后成为卫军的主要徵集方式。
按《垛集令》的规定,平民三户为一个单位,其中一户称正户,出军丁,其余为贴户,正军死,贴户丁补,到大明中期,正户与贴户的壮丁轮流更代为军。
大明军民也进行了严格分籍,当军之家皆入军籍,称军户,属都督府,不受地方行政官吏管束,优免一丁差徭,身份和经济地位都与民户不同。
军户固定承担兵役,父死子继,世代为兵,并随军屯戍,住在指定卫所。若军户全家死绝或逃亡,由官府派员到原籍勾补亲族或贴户顶替,称为“勾军”或“清军”。
卫军实行屯田制度。按规定,边地军丁三分守城,七分屯种;内地军丁二分守城,八分屯种。每个军丁授田一份,由官府供给耕牛、农具和种子,并按份徵粮。
在大明初期到中期,全国军屯约有八九十万顷,除大量军屯外,还实行商屯作为补助手段,即按“开中法”,由商人在边地募人垦荒缴粮,以补充军粮。
但中期以后,由于大批屯田被豪族、将校侵占,商屯亦因“开中法”遭破坏而废弛,军卒生活无着而大批逃亡,卫所制逐渐崩溃。
到明朝正统十四年(1449)时,“土木之变”不但搭上了一个皇帝,京军也同样是遭遇到了全军覆没地命运。
为保卫京师,大明朝廷派官四出募兵以应急,由此大规模开始了推行募兵制,募兵逐渐成为军队主力,大凡战斗力较强的军队都由招募而来,如抗倭名将戚继光之“戚家军”,俞大猷之“俞家军”等。
但是,实行募兵制,养兵耗费大,募兵愈众,国库日绌,于是便频繁地向民众摊派加赋,极大的激化了社会矛盾。
到如今的时候,当年曾经行之有效地募集之兵,却也已经是训练废弛,战斗力转弱,并也开始相继逃亡,整个大明地军事力量,已经是到了定鼎以来最为衰弱地时期。
发生在大同边关地这场莫名其妙的战事,却是阴差阳错地由此撕开了大明那脆弱地、外强中干地伪装,也就此打破了山西边关近年来地短暂和平期。
作为一个自己印象之中地“现代人”,张知秋很不习惯、也极不喜欢这种信息不明地情形,这让他有些“被成为”瓮中之鳖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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