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六章自由商业联盟 (2 / 5)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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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六章自由商业联盟 (2 / 5)
        周鸣起草的《自由商业联盟》,主要的计划,是由格兰领牵头,成立一个商业联盟,再把周边的伯多领、约肯领、纳森领、帕顿领(隶属于北方梅林伯爵领)等领地,全部拉入到这个商盟当!

        对于这个商业联盟,周鸣还制定几条所有商盟成员,都必须严格遵守的核心规则,这些规则,如有违反,必会受到商盟的约束和严惩!

        《自由商业联盟》的核心规则,主要有五条——

        1、各领地之间,凡是由领主参与的商业活动,一律遵循免税原则。

        (即a领主将自己所有的货物,出售给缺乏该货物的b领主,b领主购买这些货物后,不会额外再向a领主交税,反之亦是如此)

        2、各领地之间,凡是由领主参与的商业活动,一律遵循通行免税原则。

        (即a领主将自己的所有的货物,贩卖给缺乏该货物的b领主时,如ab两块领地之间,隔着一个c领主,那么这位c领主,只要加入了自由商盟,将不得向这些货物征税,应让这些货物,免费从其领地经过。反之,c领主的货物,经过ab领主的领地时,ab领主也不得征税。)

        3、各个领主领地,应允许其他领主,在其领地,建立功能完善的销售与仓储心,与商品供需信息交流心,进行定期信息更新与交换,如在此发生货物交易行为,本地领主,最多只能征收20%的商税,如本地领主在此进行交易,应遵守第一条免税原则。

        4、各领主领地,应对各地游商,制定统一税率,如各地游商将外来货物,运入商盟地区销售时,各领主可征收不超过50%的商税,如各地游商,将商盟内的货物,运到非商盟地区销售,将享受第二条领地通行免税政策。如商盟货物在商盟内部销售,游商将享有第三条政策优惠,即最多只征收20%的商税。

        5、各领地领主,应遵守商盟各项约定,不得强买强卖,肆意征税,破坏规定,如有违反,将受到全体商盟成员的集体制裁,直至其改弦更张,认错受罚,才会取消制裁措施。

        围绕这核心的五条,周鸣还制定了一些增补性的条款,确保在各种情况下,这核心的五条条款,自由商盟的各成员都能严格遵守,不敢逾越半步。

        “亲爱的爱德华,你怎么能保证,你制定的这些条款,一定会被其他领主严格遵守呢?而且,各地的领主,好像都没什么货物,值得与其他领主进行交易的,你写的这些条款,多数情况下,都派不用场,这些条款又这么繁琐麻烦……我认为,是不会有那个男爵,加入你这个自由商盟的。”

        康安男爵并不看好周鸣这个计划,这世界的各个领地,基本都是自给自足的封闭状态,只有金银铜盐铁布,这些具有货币流通、人体必需、战争常用等属性的物品,才有一定的流动特性。

        像粮食、牛羊、木料、石料,其他领地都不怎么缺,只有某些特殊状况下,才会变得紧俏起来,如战争、饥荒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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