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人民公社好!!! (7 / 8)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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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人民公社好!!! (7 / 8)
        在徐保山的主持下,公社的工分根据脏累远近和技术难易等原因分成了六个档次,挖大地就是第一档,比技术档还要高,每天十个小时能挣30个工分。

        30个工分可不简单,当然不能让这帮小伢子们偷懒蹭社会主义的大锅饭。

        徐保山自己在大堤上巡逻,一个个的盯着,他的眼睛精的很,谁不卖力气,谁在偷懒耍滑,他能一眼都抓出来。

        虽然有一条瘸腿,他也跟着年轻人们一起干,就在这片大堤上,至少还有六个大队书记和队长带头干着最苦的活,挑担、抬土、推土、挖淤……个个都不挑活的带着队员们竭尽全力。

        这就是这样的年代。

        挖大田的时候,杨少宗也在思索着,他在寻找能为旗山公社带来希望的道路,这么挖下去肯定不是办法。

        地委愿意给旗山公社一段时间,县委却不是这样想的,将撤社建乡当作主要政绩的淮西县委早已将旗山公社视作自己脸上的毒瘤,恨不得在一夜之间就将旗山公社化归过去的历史。

        如果旗山公社实行家庭联产承包制发挥农民的积极性,粮食产量增加30%不成问题,也肯定能按计划完成公粮上缴任务。

        如果能让旗山地区的粮食增产30%,也就是2200万斤,仅此就足以让县委下定决心将旗山公社拿下去。

        杨少宗并不是这样想的。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究竟好不好?

        这个问题很难回答。

        其实只要看穿一个本质性的问题就会发现所有争论都没有任何意义……土地的所有权属于国家,支配权和交易权集中在地方政府,而个人只能承包一定期限内的经营权和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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