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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二章 月圆 (3 / 3)
所以现在开始,我心中许下的愿望变成了两个,一是找到那个城市和蓝房子,然后找到失散多年的姐姐;二是让我见到那个可恶的怪物,然后咬断它的脖子。
当然,两个心愿都遥远得不知在哪,眼下我只是下功夫对付山上的各类动物。
开春了,形形的走兽从树林里冒出来,长尾巴的,尖耳朵的,三个趾的,四个爪的,很多我叫不出名字,只记住了它们血的味道。
爸在世时从不带我去打猎,连宰鸡杀鸭也不让看,我都不知道附近有些啥动物。近段时间我却见识了所有种类,不过每次带回家的,依然是最常见的兔子和山鸡。
慢慢的,有些大人听说我会独自一个人打猎,而且只用一把老掉牙的短刀,就跑来我家看。他们见家里只挂了野兔皮和山鸡毛,于是喷着呛人的烟,笑着对我妈说:“你儿子年轻轻的有胆量,是块材料,要能打到大家伙就真个了得了。”
接着又讲到南边山上出了几头野猪,他们准备结伙去围捕,问我想不想跟着学一下。
野猪是山里常见野兽中最难对付的,它皮糙肉厚,几乎刀枪不入,性子又凶,看不顺眼的哪怕是棵大树也要拱翻为快。
它的爱好之一是作践庄稼,这当然招村里人痛恨。它的爱好之二更招人讨厌,就是喜欢翻土墙闯猪圈,找白嫩的母猪下手。
这种事一出,全村人都觉得丢脸,扔下农活去为受害的猪娘复仇。只有一个人反而偷着乐,那就是和我要好的眼镜哥。
他说,人这种动物最好笑,对其它动物马列主义,对自己自由主义。公猪半夜爬墙找母猪是下流该死,男人半夜爬墙找女人却成了千古佳话,有本叫《西厢记》的书就可以证明。
我不懂马列主义,也没见过什么《西厢记》。我知道眼镜哥除了知识渊博,还爱开玩笑。猪怎能和人比较呢,更何况野猪。小妖姐背地里把光临夜来香的领导称作野猪,说他们外面皮最厚,里面心最色。
打野猪的方法有好多种,最巧的是用霹雳弹。霹雳弹外形像个跌打丸,装在新拱出土的竹笋里,野猪一咬,轰的炸烂半边嘴。烂嘴野猪吃不下睡不着,漫山遍野到处蹿,最后瘦得皮包骨头活活饿死。
这种方法的缺点是吃不到它的肉,喝不到它的血,不能让村里人彻底解恨。所以大伙决定来个干脆的,用火枪把山上的野猪就地正法。
没想到的是,这次火枪的作用,只是激怒了野猪。
与它对峙的人心里都打鼓,谁也没见过体型这么庞大的野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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