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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界限 (3 / 4)
“然!”毫不犹豫的,熊荆重重点头。“战场之上,惧,源于关己;勇,出于求灵。不信神灵,何以勇?不勇,又何以信?且我楚人自古皆信神。凡战,知生死皆由司命,故从不畏死;作恶,知报应皆由司祸,故毋敢天灵。
有规矩者与无规矩者,同伍,有规矩者得损,无规矩者得益,我如何不逐?此举实也无害,有田宅者可售之得金,又何必居于楚地?”
“田宅乃先祖所留,岂能轻售之?”蒙正禽只感觉自己失去了选择的自由。
“信神亦先祖所留,又岂能轻弃之?”观曳插了一句。
“臣以为……”淖狡咳嗽了一声。他觉得蒙正禽问的那些实在离题太远,但熊荆觉得这个讨论很有价值。这是界限,也是前提,没有界限的律法是假律法,只有在界限之内律法才是真律法。
什么样的人是楚人一定要严格定义,楚人当中什么样的人能成为甲士也必须严格定义。前者的标准是信仰,后者的标准看上去是勇敢,真正的门槛却是财产。
“越人也如我楚人。”熊荆道。“每年大礼乃越人之外朝,平日部落长老或长老子弟亲随立于正朝。越人不比武,但越人猎头。越王若夺甲士之妻,甲士可猎其头。”
“大敖,若越王犯法与甲士同罪,诸越之君不愿。”靳以提醒道。
“那便是越王犯法,与部落长老同罪,愿否?”熊荆反问道。
“此…,或当愿也。”靳以犹豫了一下,勉强同意。
“若此,越人甲士日后皆为我楚国甲士。”熊荆无可奈何的笑。他随后快速的说盟书后面的内容:“王后一人,余者皆妾,妾所出,不为王。”
“此当不可。”靳以又一次提醒。“我闻驺无诸多爱,有夫人数名。臣以为此乃小事……”
“绝非小事。”熊荆、屈遂、昭黍异口同声。最后还是屈遂道:“多爱乱国,不乱国,子嗣多而地分,子子孙孙无穷,封地也无穷,如此国必削。臣以为当行嫡长之制,余子、庶子皆不可封地,只能食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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