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三百一十三节 天子立法(2) (2 / 11)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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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三百一十三节 天子立法(2) (2 / 11)
        但倘若皇帝不能履行承天下而孝万民的职责的话。

        汤武革鼎,武王伐纣,就是顺天应人,吊民伐罪,理所应当。

        第二句话,则是明明白白的确定了执政卿大夫的地位——不是你皇帝(国王)任命,而是天下百姓从天下州郡的两千石、列侯与贤能之人中选拔出来服务天下的大臣。

        特别是那最后几个字,堪称是点睛之字!

        所谓守制度,遵典章,不就是汉丞相曹参当年与那位惠帝说过的话吗?

        今陛下垂拱,臣等守职,遵而勿失,不亦可乎?

        所以,这句话的潜台词就是——皇帝你做个样子,垂衣裳就可以了,天下事,还是交给专业的执政大臣来做吧!

        再配合前一句,总结起来就是——皇帝只能在涉及天下、社稷这样的大问题上有发声的资格,而其他大小庶务、正治、人事,他都将统统不得干涉。

        因为,按照汉朝人现在的理解。

        所谓天子,便是受命于天的君王。

        只不过这个天,被儒生和墨家、黄老的士大夫们,悄悄的从从前‘不可知、不可测’冥冥中的上苍、上帝,改成了‘天听自我民听,天视自我民视’,也就是天下百姓共同构成了冥冥上苍,他们的意志和诉求,集合在一起,产生了上帝。

        所以,天子乃是天下人之子。

        必须孝顺百姓,忠于天下、社稷。

        不然就是不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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