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章 惦记他的命 (5 / 6)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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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章 惦记他的命 (5 / 6)
        既然有了决定,他认为自己也不该让这个刚上手的姨娘等得太久。

        “诗姑娘,我们还有时间,回头得了空,我给疾风庄送封信去!”

        不久之后,当下午的阳光几乎从天空里直直的洒下来时,一只主人不懂得爱惜的鸽子在暑热中冲上天空。

        虽然它眷恋着近海地区的湿润和凉爽的气候,但它不得不开始自己的使命。

        疾风庄距离黄沙城并不遥远,不过几十仅是的路程,对于平均每小时飞行七十多公里的信鸽而方,实在不算是什么遥远而疲惫的旅途。

        不久之后,消息就来到了赵无极的手中。在没有展开信息之前,他正在训斥疾风庄里散养马匹的人。

        “什么,那是马王的种?你这个混蛋……”

        天马,现代称阿哈尔捷金马,在历史上大都作为宫廷用马。亚历山大、马其顿、成吉思汗等许多帝王都曾以这种马为坐骑。

        在中国历史文献中,阿哈尔捷金马被称为“天马”和“大宛良马”。而与当地良马(阿拉伯)马杂交,不过是赵伏波父亲交给疾风庄的任务之一。

        而这两种马的杂种品种,被赵伏波的父亲赵纬南定为马王。

        “是……是庄主……它牙口还小,还不能……”

        马夫头用嚅嚅的声音解释着,他想说马王的种,天生就是马群里的头。其性如烈火快似闪电,而且主要作为种马的它们,也就放养在马群里充当头领。

        根据现代科学的研究,速度最快的马是纯血马,一分钟能跑行千米。汗血马奔跑速度较快,跑完一千米仅需一分零五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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