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五十五章 赛里斯之法 (3 / 5)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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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五十五章 赛里斯之法 (3 / 5)
        “家仆的供述前后矛盾,既是联络过江宁府,为什么又说唆使地痞游手行凶时,怕江宁府知道此事,而多给游手银两封口?”

        “江南银行不给存银根单,就证明不了是谁在调度银两!官老爷会派衙门里的属下去办这事吗?就不会胁迫中人去办?”

        不过两三刻,群钗就挑出了若干毛病,让宋子杰额头出汗,堂首杭世骏眉头也皱了起来,时间太忙,这些证据多半是补的,但并不是假造。可就因为这一补,显出了漏洞,真实性就大打折扣。

        “假造凭文,伪作证供,小女子要投告你们法司枉法!”

        李香玉逮着了机会,振臂高呼。

        “这是另案,待此案完毕,你要怎么告随你······”

        宋子杰在一帮法司官员的冷厉目光下,强自振作,荡开了李香玉这一击。再看看群钗身后,有十来个人在帮着审查卷宗,不由心头剧震。那些人,该是贤妃娘娘调来帮李香玉的书吏吧,有贤妃娘娘的藏书楼,有精于公文刑律的老手,法司仓促补全的证据,还真是处处漏洞。

        至于李香玉有关枉法的指控,宋子杰根本就不在意,就算另起一案,推给法司书吏“工作疏忽”就好,没什么大不了的。

        枉法这事,在华夏从来都不是大罪,原本法就得随时由上意君意而枉。只有当法为真正的国法,公法后,枉法才是重罪。比如伪证,在法无独立的社会,这不是什么大罪。而在公法社会,伪证就是大罪。

        华夏之法,本质还是形式之法,核心是对上不对下的。有君君臣臣,父父子子·法就不可能独立。儒法社会,法也不可能独立,否则怎么对应人治呢?法是确保形式公正,有形式在·人人受限。人治追求实质公正,但实质公正就如自由心证,人人都有不同看法。

        只要法不独立,那法也无所谓尊严,无所谓冒犯,所以伪证、无视法律秩序等罪行,在儒法社会里不是视为瑕疵,就是视为无罪,甚至是追求“实质公正”的必要手段。

        李香玉当然没那么超前的意识,也只是借此机会夺得砝码,经她这么一驳,好几份证据都失了效力。

        宋子杰咬牙道:“可你爷爷唆使地痞游手,伤人夺产的事,怎么也是翻不了的!”

        这是李煦所背罪行里最重的毕竟死了人,其他什么行贿,乃至主持这笔生意压榨民人都算不上重罪这一桩守住,他就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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