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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武家法度(大章) (4 / 5)
第十六条他人知行地的贩卖
不得随意贩卖他人的知行地。
第十七条名田的要求
jin止使用之前的旧文书来索要名田,但是,如果拿出的是转让书则另当别论。
第十八条借米的利率
借米的利率,第一年根据契约来设定。第二年的单位利率每石米为一石利,借米5年连本带利一共六石,经过六年若仍无力还贷的qing况下,可以先向奉行报告因由之后再进行强制还贷。
第十九条追债
关于偿还债务,最chu本利合计共本金的两倍,则在两年nei债权者不得追讨债务。若在六年后仍未偿还债务这种恶劣xing质的qing况下,向奉行报告后强制还贷。
第二十条今川家对于贫困领主的救济
需拿知行地作为贷款担保,如果是收入贫困的qing况下,视其对今川家的功绩,将予以一次xing的救助。但是,出现第二次这种qing况,则没收其所领地。
第二十一条向属于他人领地的百姓追债
对于他人领nei的百姓,强制追讨负债的时候,之前必须获得领主的许可方可行事。
第二十二条守护不入地
一些寺院豪族取得幕府许可特权,守护不得介入其领地nei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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