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百九十八、军婚 (3 / 7)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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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百九十八、军婚 (3 / 7)
        从科里通知她去进修学习说起。

        当纪主任说要给芳华放假时,她突然想到:如果不好好利用这二十五天的假期,恐怕自己和嘉辉的婚礼最快也只能等到明年春节去了。

        就算嘉辉等得起,芳华都觉得等不起了。她也强烈地想要和嘉辉完婚。

        她仔细盘算了一番,当天晚上又给张协理员打电话,打听了一下医院关于军人结婚登记的规定。

        她虽然知道部队的规定,但那是她原来呆过的总装科研基地的规定:军人结婚要提前一个月打结婚报告,填好《申请结婚报告表》交到政治处。这个是给组织审核备案用的。

        如果对象是地方老百姓,组织还要发函到对方单位或居委会进行政审。

        政治处得到政审合格的回函后,才会开具结婚介绍信。

        军人没有户口、没有身份证,只有拿着部队开的介绍信,才能到部队驻地或者配偶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登记结婚手续。

        芳华知道,如果是严格按这套结婚程序来运作,二十五天内是无论如何也结不成婚的

        不过,总医院果然还是不同于保守闭塞的西北科研基地,它这儿的规矩很“人性化“。

        张协理告诉芳华,医院内军人的结婚程序根本就不像条例规定的那么严格。

        因为结婚毕竟是喜事,也早就不是“阶级斗争一抓就有”的年代了,谁会刁难一对新人呢?

        现在唯一卡的就是晚婚年龄,其它条件一概可以通融,当然重婚还是绝对不行的。

        所以,芳华只要交上结婚报告,马上就可以填表,政审函也可以当天发出。她只要能让川医那边的人事部门办事效率快一点,尽快开出嘉辉个人履历、政治立场、工作表现的证明信函,并邮寄回来。政治处一看没问题,就可以盖章、开介绍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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