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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赶不走 (3 / 4)
“还有最后一个问题……”云峰将李响提出的问题一一作出解释,最后说道:“想要坐上我这个位置,很简单,满足职务积分,而且超过我就行。”
最后这一句话,几乎是从云峰的牙齿缝里蹦出来的了,可见他要多用力才能压抑住自己的怒火。
李响仔仔细细地听完了云峰的每一个回答,点点头说道:“我明白了。如果我想要做队长,那我就必须在队长应该做的那些事上下功夫,争足了积分,我就是队长了。如果想做团长,那就去满足团长的标准,是这个意思吧?”
“是的。”云峰点了点头,说道:“但前提是,你的上一任积分没有你高。”
“明白,明白!”李响一脸欢喜地点了点头,突然又举起手,大声问道:“还有一个问题,我加入公会之后,什么时候可以有自己的团队?”
“积分达到的时候!”
云峰几乎是在用吼的了,他还从来没有对哪一个新人弄得如此生气过。
如果他可以选择,他根本不会允许这个家伙加入云霄殿。但是公会有明文规定,任何新飞升仙界的玩家如果有意愿加入,都一定要给他一次机会,除非有证据证明其别有用心,或在入会前观察期内犯过严重错误。
李响提出的这些问题实在是理直气壮,所以不存在别有用心。
至于严重错误……凡人界的查不到,飞升以后的……除非看月亮、采花、荡秋千、谈情说爱,以及用手去捉银月鼠算是严重错误。
空手去抓银月鼠的确是很严重,但那并不是错误,而是缺少常识,以及作为一名玩家应有的自我保护意识。
这样的人,只能说他没资格成为团队主力成员,但你却不能说他没资格成为公会的会员。
终于,在快将负责新人的云峰弄到发疯之后,李响与柳思凡成功地加入了云霄殿。不过,他们记录在案的名字,却是箫云、兰若。
这是七世情劫任务之中那两个NPC的名字,由于印象深刻,李响就直接照搬了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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