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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剑 第三章加入死亡小队的唯一“新人” (4 / 6)
天气寒冷,北风呼啸,山峦大地被白雪覆盖,显得干净,纯洁,美丽,在群山环绕之中,有一个名为艾比德村,此时的村民刚接到妖兽即将来袭的消息,他们收拾行李,不顾风寒,排着队,从艾比德村南门出去,向南方逃难。
伍晟记得在原剧情里,艾比德村并不大,人口肯定不多,没想到到了影世界,艾比德村堪比一个小镇,人口密集,逃难的人们像蚂蚁一样,沿着道路前行。
不知道什么原因,这些人脸上并没有恐惧害怕之色,也没有背井离乡的惆怅,好像只是出去住上一段时间,迟早会回来一样。
“当当当~~”艾比德村内唯一的教堂传来洪亮的钟声,压过的呼啸的北风,送别了正在离去的村民,迎来了轮回者和即将到来的大剑军团。
“哥,我很喜欢这匹马。”弑神披着白色的披风,骑着一匹毛色雪白,健壮威猛的白马,她抚摸着白马雪白的毛发,欢喜之色溢于言表。
“你喜欢就好。”伍晟笑道,他骑着一匹淡金色毛发的骏马,这匹马拥有小宇宙,相当于一个领悟第七感的黄金圣斗士。与弑神相比,伍晟一身暗金色圣衣,背后白色披风随风摆动,显得比较华丽。
“随手创造生物,不错的能力。”素红颜带着红色披风,骑着一匹神骏的枣红马,从她脸上的笑意可以看出,她很喜欢这匹马。
“不愧是大哥,创造神灵,一统主神空间,指日可待”刘渊与弑神并驾齐驱,脸上笑意冉冉,坐下一匹黑色神驹,毛发讪讪发亮,配上一身漆黑的又华丽的格斗短装和妖异的容貌,显得格外迷人。
这厮一路上不知道吸引了多少人的目光,有些女性还因此昏迷,说他是女性杀手,还算低估了他,因为有不少雄性生物也收到了诱惑,身体出现了不应该有的反应。
虽然刘渊费尽心思,好不容易在《封神演义》的主世界,借助种种事件,与弑神改善了关系,但他清楚,伍晟在弑神中的地位闹不可破,这个美*女是个属于重亲情胜过爱情的另类。所以,刘渊对伍晟的态度因弑神转变了许多,当然是相好的方向转变。也许正因弑神够特别,刘渊才会喜欢她,感情这东西,真是神奇。
“刘渊,你真是个贱骨头,‘得不到才是最好的’,古人诚不欺我。”一个调侃的声音如钢针一样,扎进了刘渊的耳膜,也刺入了他的心脏。刘渊扭头变脸,寒声道:“你这个该死的家伙,死了就给我安息,来我们死亡小队作甚?”
“我怎么晓得,也许我够帅吧。”对方给了刘渊一个灿烂的笑容。
此人一声雪白的衣裳,他与刘渊相比,少了分魅惑和妖异,多了分阳光和爽朗,让人见了心生好感,就像一个认识多年,温柔体贴的邻家大哥哥。他就是曾经的勇者小队队长,常笑,被伍晟,闫雨素红颜斩杀后,到了死亡小队,被封印的记忆在他强悍的实力,绝顶的天赋下,短短三个小时就恢复了原有的水平。
对此,伍晟等人只感到些许惊讶,常笑与伍晟等人不同,他只有一种空间类天赋神通,而且对空间规则的了解几乎到了极致,所以恢复起来并不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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