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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九章 去东林(下)——第一百零一章 木狼之勇 (2 / 5)
不是像,那青年本就是方啸吟。
只不过,侯晓华不觉得肖冰这类痞子能认识河西省最年轻的厅级干部,前者是个痞子,后者据传是根正苗红的京城公子哥,背景深似海,手眼通天,两者相差十万八千里,怎么可能凑到一块。
“我想有个家,一个不需要华丽的地方,在我疲倦的时候,我会想到它”潘美辰这《我想有个家》已渐渐被八零后遗忘,其中几句歌词仍旧触动许多人心灵深处最柔弱的那一根心弦。
同一歌》节目里潘美辰的歌声深深打动肖冰和秀儿,肖冰也好,秀儿也好,都有坎坷的过去,家,是什么概念,两人感触良多,秀儿环视在她眼中绝对富丽堂皇的家,再瞅瞅盘腿坐在沙上,低头喝着银耳莲子粥的肖冰,欣慰的笑了,这里永远是自己的家该多好。
非是秀儿喜新厌旧,住进好房子就嫌弃山沟里那个勉强遮风避雨的窝,她留恋的不是富丽堂皇,不是衣食无忧,是这个家带给她的温馨感觉,比如肖冰狼吞虎咽吃下她亲手准备的夜宵,她会生出莫名的成就感,再比如给肖冰洗衣服做饭,心里总是甜滋滋的,令她回味无穷,深陷其中无法自拔。
“秀儿,今年过年别回去了,把你小弟接来,咱们一家人就在宁和过个春节,我也想瞧瞧你那个小弟到底多么生猛,如果是人才,我一定托关系把他送进最好的部队,算是再为国家做点贡献。”肖冰早不把秀儿当外人,咽下嘴里的东西,瞧着液晶电视画面里风采依旧的潘美辰,若有所思,当年他一听这歌心里总酸酸的,很难受。
“一家人一家人”
秀儿粉嫩嫩的脸,腾的红了,脑子里满是这三个字,愣神许久才羞赧无比地点点头,小声道:“那那我就听哥的过几天把小弟接来,让哥瞅瞅。”
“恩”肖冰点头,放下碗筷道:“秀儿,过两天我要去东林,为坤爷处理点事儿,估计得走一段时间,你照顾好自己,别操心我。”
秀儿不情愿的哦了一声,肖冰要离开,她心里顿时空落落的,憋着很多话,却无法出口,羞于出口,山里姑娘特有的矜持日复一日折磨着她,从前,心里只有弟弟,现在,又多了一人,分量一般的重,一样的割舍不下,甚至比起弟弟犹有过之。
大雪封山,披上一层厚实银装的大兴安岭分外妖娆,宛如画卷中的仙山幻境,美不胜收,群山密林绵延起伏千余公里,巍巍兴安岭,积翠大森林,它是共和国面积最大的原生态林区,是珍稀动物的天堂,同样也是狩猎者的天堂。
清晨,山间凝聚淡淡雾气,厚厚的雪地出嘎吱嘎吱的响声,清晰有力,惊起几只飞鸟,山里的动物对人类脚步声有着本能的警觉,树木间,一条魁梧身影不紧不慢向前移动,大雪封山,气温零下二三十度,林区人迹罕至,经验丰富的猎人也不会拿自己的小命开玩笑,选这时候进山,静悄悄的密林中,突然有人出现,显得极为诡异。
这人,一米八五的个头,身子壮实,浑身上下包裹在毛皮中,狍子皮大衣,黄羊皮裤子,脚蹬鹿皮靴子,皮衣皮裤做工粗糙,显然是纯手工缝制,鹿皮靴子和狐狸皮子帽子却是精致,他背背一张牛角大弓,一壶雕翎铁箭,这身打扮若搁在城市里够惊世骇俗,够标新立异。
走了几十米,他仰起脸,眺望远处,看容貌,是个二十岁左右的年轻人,浓眉大眼,英气勃勃,双目神韵内敛,大概因常年在深山里打猎,肤色是最健康的古铜色,一口气走了二十多里山路,青年浑身燥热,竟不畏严寒,挽起皮衣袖子,裸露粗壮小臂,肌肉线条很柔和,但稍微一动,蕴含其中的力道给人一种即将喷薄欲出的错觉。
“熬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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