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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六六 军权vs民权 (4 / 4)
        有了顶头**oss支持,章太炎有了底气,立刻反驳道:“但这件事的实际情况是,杨某是以民政长官的身份,欺压百姓,奸**女,他所触犯的是临时政府的刑法。所以,理应交由最高法院进行审理。”

        “我记得大帅曾讲:无论任何时候,都不能动则以国家利益以及紧急状态为名,去侵犯个人的宪法权利。杨某虽作奸犯科,但生命是他自己的,不能予小罪之人以过于严厉的惩罚。法律自有其运行规则,正如同法院从不会干涉军法处的运作一样。。。”

        “巧言辞令……”军法处最高长官肺都快炸了。

        恰在此时,被邀请列席的张佩纶觉着他该说点什么了。否则,军政双方的矛盾就会从无到有,从小到大,这对于政府来说不是什么好现象。“诸位,请听我一言!既然杨某身犯军法兼地方法律,而二者不能同时审判,又不能审两次。在这样一个民政、军政未能分开的特殊情况下,应该商议一个解决的办法。”

        “张局长所言有道理,”唐绍仪觉得今天可以收场了,他不能把过多时间精力放在与学究们打嘴仗上。而张佩纶的一番话,恰巧给了他台阶,也给了所有人一个台阶。“民政、军政未能分开是特殊情况,但在战乱之时,这种情况不能立即消除,因为残敌未肃清之前,军队对维持地方治安是有效的。此时民政官员未能及时到位,对平民犯法方面,可使地方法院尽快参与——这方面请司法部、监察院鼎力配合。但此时对自己的军人还是应执行军法,以肃纪律。从严约束自己的队伍,在百姓中树立一个良好的形象,这对争取新加入的有志之士有利。不然,人家看我们对自己的军队这么宽纵,还以为是封建军阀的部队,还不都跑啦?”

        不待唐琼昌反驳,唐绍仪已经下了定论:“好啦,今天就讨论到这里,我会尽快让民政人员到位,请司法部长支援一些得力人员,并尽快将地方法院建立起来。监察院在这种特殊的情况下要加大监察力度。”

        争论结束了,办事的时候开始了。

        杨荣光死了,在无数的声讨声中,作为负面典型,被传檄各地。可司法部长唐琼昌回到自己的办公厅之后,却愤怒地嚷嚷道:“对最高法院来说,今天是个黑暗的日子!”

        也许许多人不以为然,但是静下心来一想:最高法院的权威是什么?宪法又将决定这划分的权力给了哪一方?可以预见的是,今后此类事件绝对不会少。

        (继续送9oo,随性而写,写多少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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