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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苦穷秦 (2 / 5)
月勾的笑,让刘羲觉得,带上一名女子上路,的确是件称道的事。
“主人连自己要去哪里都不知道吗?”
刘羲也是笑了,是的,他知道他要去哪儿,但他刻意不去想,栎阳,那是秦都,公叔痤一定是给带到那儿去的。但是……去那里?刘羲真是有点担心给认出来,他杀的秦人可非在少数,前前后后杀了百人以上,最狠的是,他射了老秦公一箭,如果一经给认出,愤怒的秦人会把他活活吃了。
看了一眼欢笑的月勾,还会连累到这个小女孩。
不过想要认出现在的刘羲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刘羲现在一身的白衣,公孙鞅对衣着的考究让人乍舌,雅而不俗,华而不媚。不愧是卫国的贵族,不愧是世家子弟,非是这样的人物,又怎么可能和公子卬交厚?
但还是比不了月勾,女扮男装的她细细弱弱,但却向人说明了什么叫帅到掉渣。如果她真是一个男人,刘羲会在第一时间杀了她,有这种仆人,刘羲觉得自己不用再戴帽子了,他会有无数免费的绿帽子,除非他今后不找女人。
“算了,找个小村,再请个向导,看看明天怎么走。” 刘羲说着,举目而张望,虽然这里是秦国,但别指望这里会有什么炊烟,更没几声狗叫。
刘羲不由想起了在魏军中听到的一句笑话。说有两个人,在一起溜狗,一个走走停停,因为那狗要拉屎撒尿,但另一个提着自己的狗,放心大胆的很。一个就问了,你那狗怎么连屎都不拉?那人笑道:“这是秦狗!”
还真是有一间村……不,一间屋。
刘羲看那似是有人,当下就过去了,带着月勾,牵着马。
在刘羲的手上,那口爱剑工布用一方皮布包着,剑鞘上有着篆字,加上那剑鞘的风格,会看的一眼就能认出这是一口名剑,或者说是一口好剑,所以刘羲把剑死死包住,连剑柄也是,不过这很正常,常用剑的都会用麻把剑柄给包起来,一是吸水,二是防滑。
所以刘羲不用担心拔剑会有人认出,哪怕对方看清是口好剑,也认不出这是什么剑。在这种情况下,谁要是不长眼,想打劫什么的,就可以顺便满足一下刘羲的杀心。
事实上,在这个时代,个人武力如果可以连杀五人以上,那基本就会可以横着走,除非是遇上了不死不休的事情,人命在这时,还是很宝贵的。
刘羲是运气,参加了一场战斗,不然的话,他这般的行走列国之间,便是有贼盗来,也不会让他有机会杀多少的,很多有名的剑士其实杀的人连二十都没有。
刘羲很正常的用剑柄击门,他没有用脚踹,这本身就是一种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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