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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小说惹祸 (1 / 5)
从卧地沟回来,在聊天儿之间,我无意的把周萍奶奶诈尸的事讲给了小丽。
“这个事儿,你可以写一个短篇。”她建议我,“咱们文艺部的人创作了文学作品,可以优先发表的。”
“这东西,怎么写呢?”虽然我对于这次诈尸事件了解的很细致,但是变成,总是觉得还有距离。
“干脆就叫《诈尸》,直来直去,一定会吸引人的眼球的。”小丽大胆地出了个主意。
说实在的,对于创作这样的,我并不是受发表欲支使,自从我当记者以来,在头版头条发了多少署名消息啊。
为了一点儿稿费,我还不至于与全市的作者争文艺版面这点儿资源。但是,岳父交给我创作一部长篇的任务,确实是需要我在这方面练一练笔。
过去写的,都是“本报讯”,或者是经验消息,与创作大相径庭。我想通过这一篇,看看人们如何评价我的文学创作水平。
于是,我就闷头写了两天,创作完成了,小丽立刻找来画家设计插图,还让书法家题写了标题。等到我看了版面登载出来,自己也吓了一跳。
“诈尸”两个大字血淋淋的,造成了一种恐惧的视觉效果。而那幅挂图,是一个女人惊恐万状的神情,这无疑更加增强了恐怖的效果。即使是不想读的人,也会受到刺激,设法读下去。
让我没有想到的是,就这么一篇,竟然会引起了读者们的强烈反响。不少人打电话来,询问这事儿是艺术想像还是真人真事?
如果是艺术想像,能不能继续创作下去,来个连载?如果是真人真事,能不能提供线索,让人们去现场看看?
去现场?这还了得?那不把周萍一家骚扰的没办法正常生活了?于是乎,我让小丽发表声明,这篇纯属虚构。由于作者精力有限,无法创作续篇,请读者见谅。
事情闹到这一步,也算是可以了。读者出于好奇,议论纷纷也是正常现象。但是,事情炒作到了极限,也就容易走向它的反面。
坏事就坏在市****会长的吹捧上。也不知道出于什么原因,与我久久没有联系的市**会长打电话来,告诉我,《诈尸》被提名为本季度最佳文学作品了,马上就会在网上公示。
对于这个荣誉,我实在是想不到。还有点儿受宠若惊。本市的最佳作品每季度评选一次。过去,市**搞这类评选活动,主要是推出市**自己文学刊物发表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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