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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三、初战宛城(下) (3 / 12)
我心下一喜,很好。这下成了。
“去。把你的锏拿来我瞧瞧。”
阿昌应了。转身出去,到自己帐里去取备用兵器。
所谓锏。亦作“简”。因为其外观为方形而有四棱,形貌似书简而得名。这种兵器春秋时就已经出现了,历史非常悠久,到唐宋时相当流行,列为十八般兵器之一,许多大将都会选修铁锏为护身短兵,最著名的就是秦琼秦二爷。
但在汉末这个时代,由于将士的护甲普遍较薄,并不十分坚固,刀剑斩劈刺戳的威胁仍然极大,因此,别说锏了,就算是更常见的铁鞭,也全被一同认做杂兵,俱非军中欣赏地武器。当时的兵器专家一般认为,军营里,有铁鞭作为这种又短又钝的杂器代表就足够了,因此,汉军中常见的三类九兵,有刀有剑有鞭,却没有锏。
因此,锏这种“非奥运项目”,就只能存身于民间武林之中。这样自然使得它流传地广度受到了极大制约。汉末三国时代,以鞭技闻名当时的武将还有几个,如黄盖、曹休、文鸯等,白风也精通鞭法,当然那是软鞭。但善于用锏的,确实一个没听说过。
“你怎么会使锏?”等阿昌捧着他的铜锏交到我手上。我一边抚摸观测,一边问他。
阿昌不好意思地垂下头:“小地跟甘爷时,他老人家觉得我天生力大,不适合学砍刺之兵,得修鞭、锏那类运力打击的武器。又说鞭性虽直,却也尚轻滑灵变,小的像只呆头鸡,练鞭也肯定不成。锏厚沉拙劲,正与我性子相合。因此,小的就习了锏法。”
甘宁倒真不愧是世家大族出来地,自身又走南闯北,见多识广,对锏这种冷门兵器也如此了解。他让阿昌选修锏技真是因材施教,量体裁衣,绝对科学。像阿昌这种看上去毫不起眼的力量型选手,短兵器中只有锏最适合他。
“你跟我这么久了,我怎么没见你使过锏?”
他玩短刀的时候我瞧过,真……不怎么样。
“小人这两年正在练分金错玉爪,手指每天都须抓捏铁球,晚上还得浸染清水多时,好驱除酸胀。因此,任何兵器都很少使用,以免耽误这门功夫。”
“哦!”我记起上次在当阳地桃园附近,遭遇到琴仙韩娥。对方有一柄削铁如泥,吹毛断发地宝剑,一招之下,阿昌地短刀就折为两截。原来他是因为练着爪功,无法使用擅长的锏法。不然,以锏天生地浑厚沉重,韩娥肯定舍不得拿自己的宝剑去硬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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