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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0章 来或走 (2 / 4)
这不算贪污,当然数目不能太过份。
也不能过个官员就送几十两,这样公费开销多了,接任的官员不认帐就得自己赔补了。
有一些地方官员,比如在淮安,扬州,或是苏州一带繁富地方任职,每年过往官员少则几十,多则过百,一年程仪银子和酒宴开销就得过千两,对在任的地方官来说也是相当沉重的负担。
包括驿站的草料银,各种杂项开销,都是算在地方的帐目上。
而大明的税赋制度留给地方的财政支出额度相对有限。
地方只能自己征收杂税,负担越重,征的便是越多。
然后士绅优免,土地兼并,小民负担越来越重。
若加上兵火天灾,就会很容易形成不可收拾的局面。
所以有的时候,事情不能想的太简单。
大明太祖就是把事儿想简单了,他有手腕有决心也敢杀人,并且有法理支持,因为他是开国君皇,他的意志就是成宪。
但后世的君王长在深宫,没有手段也没有杀人的决心和意志,敢杀人的未必有手腕,有手腕心机也敢杀人的却没将心思用在治国上,或是胡乱杀人,直接把王朝葬送。
听闻官员们都收了程仪告辞之后,朱载墐就是有这样的感觉。
建立一项制度,不能光兼顾一方的利益,得使利益平衡。
比如太祖只管宗室和细民百姓的利益,从朱元璋的角度来说并没有错,在太祖眼里只有亲人靠的住,田主和士绅阶层都对细民百姓敲骨吸髓,帮凶就是官吏,加上战乱初定,人们渴望休养生息,这样顾小民利益,压制士绅和官吏是没错。
但太祖应该考虑到承平日久之后,治国的还是这些精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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