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4章 可为郡君 (4 / 4)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第254章 可为郡君 (4 / 4)
        一般来说,按照大唐律的规定,只有官员达到四品,他的正妻还有母亲才可以敕郡君,或者一品命妇的母亲,可以荫一个郡君。

        也就是说,张军的丈母娘才有这个资格。直接封敕官员之女,还是个只有三四岁的小闺女,这事儿有点颠覆了。

        大唐能直接敕封未嫁女儿的,向来只有皇帝家才有资格,县主,郡主,公主,长公主,大长公主等等。

        这个县主公主的称呼,是指出嫁规格。

        公主,就是出嫁的时候由公爵执礼,是最高规格。皇帝自己是不能主持女儿婚礼的。

        郡主,县主也是一样,都是应对婚礼主持的官员品级,婚制的规格。

        汉代还有个翁主,是指由女子的爸爸亲自主持婚礼的意思,只授与亲王家,唐代取消了这个惯例,亲王的女儿也是公主封号。

        李适捶着额头又开始转圈。

        主要是这个决定并不好下,这事儿到不是逾不逾矩的事情,皇帝想做点什么事儿事实上认真考虑规矩的并不多。

        大不了修宪嘛。

        主要是,李适需要考虑,这个口子一打开,以后怎么办。

        你总不能这次封了张军家的,以后别人家的就不管了,那不是你说不管就不管的,皇帝也不行。

        这个有点破坏大臣之间的平衡,弄不好就能闹起来。

        “陛下,增起于危难贫寒,独自成军,诛楚林驱怀光,先复长安后平天下,此等功绩虽不敢说前者无人亦不远矣。”

        【This chapter is finished reading】

更多完整内容阅读登陆

《墨缘文学网,https://wap.mywenxue.org》
加入书签我的书架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