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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跳舞 (2 / 2)
舞曲结束了,二哥和朋友过来,刘波也回到了座位,但刘波已经是汗流浃背了,一看就知道刚才出了洋相,二哥端起酒杯,嘴里连连说:“没想到呀,没想到,老弟竟然也会跳舞,潜伏的太深了,今晚我一定进我的所能,把和你跳舞的舞伴邀请来,来个不醉不归”。二哥在舞厅是有名气的,这话可不是吹的,跳舞结束后,真的把书童和刘波的两个舞伴给邀请来了。
经二哥介绍,和书童跳舞的姓薛,名叫薛丽华,和刘波跳舞的姓李,名叫李国华,哦,真是缘分呀,居然后面的字都是华。坐在酒桌上,明显的感觉到小薛在认真的观察书童,她今年二十六岁,丈夫是离婚的警察,比她大十多岁,为人朴实,但个子很高,一米九多的身高,薛身高还不到一米六,薛不胜酒力,只喝一点点啤酒,瓜子脸,一双大眼睛,苗条的身材,皮肤很白,但脸色白的有些怕人,明显是化妆的结果,也许是书童喜欢素颜的原因,所以看着有点不自然。
小薛,为人很坦诚,一笑起来眼睛弯成个月牙,而且有颗小虎牙,挺迷人的,着装很讲究,穿一件得体的旗袍,脸上有两个浅浅酒窝,有成熟的美,也有孩童一样的可爱。
他们就这样认识了,在小薛的心里很喜欢书童,说书童有男人的大气,也有知识分子的睿智,说白了就是既有匪气也有文风。如果没有匪气绝不可能不会跳舞就敢在大庭广众之下约人跳舞,这可不是一般人敢做的。
小薛不喜欢小白脸,她说小白脸男不男女不女的,小白脸都是太监托生的,说完自顾自的咯咯笑了起来,自从认识了之后,她每晚她都约书童,总以教书童跳舞的名义,但书童不会跳舞,也不爱跳舞,她也索性不去跳舞,缠着书童骑摩托车带她去兜风,书童最喜欢骑车兜风,一个人静静的在山路上骑车,任凉风从肩上略过,边骑车边欣赏风景,也可以静静的思考一些事情,好不惬意,他们骑累了就找一个幽静美丽的地方坐下来,或者看天边的明月,或者说一些只有他们两人才能说的悄悄话,薛有时很矜持,有时很大胆,矜持时像猫咪一样温柔,大胆时近乎放浪,大胆时撩拨书童的心火,但却防守着最后的底线,她在父母家里娇惯成性,下边还有个小妹妹,很尊敬她,也很惧怕她,她们年龄差距很大,在自己家里也很娇惯,说一不二。他们俩相处一段时间的时间的一个晚上,小薛送给书童一件礼物,打开一看,是一条裤带,后来书童才知道,女人送男人裤带是为了把男人拴住,呵呵,想想也挺有意思,一条裤带就能拴住一个男人,真是奇了怪了?
小薛还有个闺蜜,她们也经常在一起,这个闺蜜现在独身,丈夫自杀了,在世的时候是很有名气的社会人,一次因为酒后驾车,被公安给截住了,截他的并不是交警,而是刑警队,那天地区有个刑事案逃犯,刑警队在执行堵截,闺蜜的丈夫酒后骑着摩托车霸气的闯卡,刑警队长把他拦了下来,两人平时挺熟的,但这次把他拦下来他感觉有失脸面,和刑警队长对骂了起来,看到起冲突了,其他警察过来一看都挺熟悉的,就把他们给劝开了,他回家取了凶器就又回来了,在谁也没注意的情况下,抱着刑警队长就是几刀,然后对着自己的胸膛扎了四刀,两人双双倒在血泊中,同时去了西方。出殡的时候也是同一天,说不定托生的时候也会托生个双胞胎,这都是啥缘分呢?
时间长了,小薛的父母也熟识了书童,他的爸爸对书童很好,总想让书童给他当干儿子,说这话的时候书童总是岔开话题,对这个事情书童找借口说:这件事没有经过书童的爸妈同意,书童可不敢答应,但书童的爸妈都不在了,也商量不了了。
大年初一书童去薛的家里看望她的父母,也顺便看看小薛,那天她的一个闺蜜也在她家,中午吃饭的时候,她的舅舅、舅妈、村长以及她的邻居男同学韩磊,他们十多口人在一起,小薛和她的闺蜜边吃饭边端菜倒酒,韩磊喝了点酒嘴就没有把门的了,非得劝小薛的闺蜜也喝白酒,经不住劝,小薛的闺蜜拿了个二大碗,二大碗是东北碗的别称,能装一斤多酒,闺蜜将一瓶高粱酒倒进二大碗里,望着韩磊说:“我咋喝你就咋喝呗?”韩磊看着小薛的闺蜜,“好啊!你咋喝,我就咋喝。”韩磊话音刚落,小薛的闺蜜闺蜜就咕咚咕咚把一碗白酒干了,这下韩磊可傻眼了。直勾勾的看着闺蜜,闺蜜拿起筷子,吃着菜,压压酒之后,对韩磊说:“麻溜的,喝呀!”全桌的人也都放下了筷子,督促着韩磊,只见韩尴尬的无所适从,卡巴着小眼睛看着众人就是不端酒杯,时间一分一秒的煎熬着,哼,这也算男人,净给老爷们丢脸,书童在心里说着。随手拿起一瓶红高粱倒进二大碗里,咕咚咕咚喝了下去,大年初一,丢不起这个人,大老爷们还能让一个女孩给难住?书童吃着菜,连正眼都不瞅韩磊一眼,村长看书童喝了下去,他也是个红脸汉子,也倒了一碗喝了下去,包括小薛的舅舅也喝了,这下轮到韩磊了,他掐着鼻子极不情愿的干了一二大碗白酒,喝完这碗酒没有两分钟酒桌上就不见了韩磊的踪影。吃完饭书童就倒在炕上呼呼大睡起来,一直睡到晚上六七点钟。
过完年的一天,小薛给书童打电话说她挨打了,书童问她,她不说话,电话里一直在哭,书童说你在哪里?她说在狗肉馆呢,书童说一会就到。
狗肉馆坐落在山脚下,以前书童总去吃饭,现在不去了。老板和老板娘太黑,专宰熟人,老板心肠特狠,一次他杀狗,拽着拴狗的绳子拉着狗,当这条要死的公狗经过母狗的时候想亲热一下,老板当没看到一样就将公狗拉到了刑场执行了死刑,太他妈残忍了,从那以后书童再也不去狗肉馆了。
小薛和老板娘是同学,当书童看到薛的时候,小薛的眼眶青紫,眼角还有血,问完才知道,是因为她的大个子丈夫去看他前妻,她不允许,追到了大个子的妹妹家去无理取闹,大个子的妹夫是社会人,哪受得了薛的无理取闹,出手打了她,并将她踹下二楼楼梯,她在二楼楼梯骨碌下来之后,不敢再去吵架就打车回来了,看到她这样,书童心里并不同情她,心想,“活该!再让你无理取闹,整天像个泼妇似的”。书童问她:“报警了吗?”她说:“没有,”书童想也不必报警,本来就是她的错,追到人家去闹,而且是夫妻吵架,家家都有本难念的经。自从挨打之后,小薛和大个子丈夫也就不在一起了,大个子顺其自然的回到了前妻的身边,对于薛,书童也是敬而远之,对于这样一位刁蛮的妇人书童也不喜欢。
但还真是老天饿不死瞎家雀,小薛还真是因祸得福,找了一位国企的矿长,这个矿长和小薛好上之后,对小薛言听计从,因为当官的最怕暴漏隐私,这个小泼妇有了用武之地,不但让这个矿长离婚娶了她,而且还给自己七姑八大姨都安排了位置,“该!活该,这样的矿长就得有这样的人治他,呵呵,不是不报,是时候未到。”
那天在狗肉馆吃饭,席间书童遇到了曾经的同学,这个同学姓王,叫王超,书童管他叫鸟人,为啥叫鸟人?因为他是教师,教外语的,课堂上不说中国话,鸟人那天还带了一位语文老师,这个老师书童也认识,姓张,叫张新力。所以他们就坐到了一个桌上共同喝酒,小薛因为挨打了形象不好,看到来了熟人,就在狗肉馆的后门先走了。酒桌上,他们喝的很尽兴,那个语文老师时不时的还冒出几句古诗,鸟人也时不时弄出几句鸟语,但鸟语很快就哑巴了,因为在酒桌上书童问他:“臭王八犊子咋翻译?”鸟人卡巴卡巴眼睛,竟然没翻译出来,虽然鸟人不会翻译,但更增加了酒兴,因为同学之间无话不说,习以为常了,没有什么尴尬不尴尬的。但那个语文老师还在臭显摆,还在往外冒古诗,书童想了想问他:“关关雎鸠这首古诗是男人写的还是女人写的?”“锄禾日当午是啥意思?农民傻呀?非得大晌午去除草呀?不会早晚凉快的时候除草吗?”
语文老师推了推鼻梁上的眼睛做思考状,书童一看他就不知道,不知道就不知道呗,还装啥?做啥思考状?书童挺看不上平时文绉绉装屁的人,书童就直接告诉他“关雎是女人写的,是周文王妻子为周文王纳妾的标准。”“锄禾日当午,农民在晌午除草是因为太阳最足,草除掉就被晒死了,农民是很智慧的。”
这个张新力听完还有点不服气,好像他知道但被书童先说出来似的,这样酸溜溜的人只会骗女人,男不男女不女的书童也不知道女人咋就会喜欢这样的人,后来发生在张新力身上的事也证明了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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